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HXQ/HX 0006S-2021食用动物油脂2021-04-20 发布2021-05-20 实施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7026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6月25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HX 0006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卫超。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1 年 04 月 20 日。Q/HX 0006S-20211食用动物油脂1范围本
2、标准规定了食用动物油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牛、羊、鸡、鸭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者不添加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2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GB 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9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4、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
5、的测定GB 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Q/HX 0006S-2021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869鲜、冻禽产品GB 26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 2395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
6、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3.1食用猪油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猪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 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3.2食用牛油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牛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牛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
7、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3.3食用羊油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羊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羊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3.4食用鸡油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鸡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鸡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特丁
8、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3.5食用鸭油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鸭的纯脂肪组织或食用鸭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聚甘油脂肪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柠檬酸、维生素E,经熬制、半精炼或全精炼、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用动物油脂。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生猪、牛、羊应符合 GB 2707 的要
9、求。4.1.2生鸡、鸭应符合 GB 16869 的要求。4.1.3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要求。4.1.4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应符合 GB 26403 或 QB 2395 的要求。4.1.5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应符合 GB 1886.12 的要求。Q/HX 0006S-202134.1.6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应符合 GB 1900 的要求。4.1.7没食子酸丙酯(PG)应符合 GB 1886.14 的要求。4.1.8聚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178 的要求。4.1.9抗坏血酸棕榈酸酯应符合 GB 1886.230 的要求。4.1.1
10、0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4.1.11维生素 E 应符合 GB 1886.233 的要求。4.1.12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品种食用油脂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气味纯和或具有该品种食用油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和酸败味性状凝固或半凝固细腻,呈软膏状融化时澄清透明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及挥发物,%0.5酸价(KOH),mg/g2.5过氧化值,g/100g0.20丙二醛,mg/100g0.2
11、3铅(以Pb计),mg/kg0.1总砷(以 As 计),mg/kg0.1苯并(a)芘,g/kg104.4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4.4.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4.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4.5净含量允许负偏差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要求。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去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和杂质。将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水浴加热至50,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12、。6.2理化指标6.2.1水分及挥发物按GB 5009.236规定的方法测定。Q/HX 0006S-202146.2.2酸价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6.2.3过氧化值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6.2.4丙二醛按GB 5009.181规定的方法测定。6.2.5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6总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2.7苯并(a)芘按GB 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6.3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3、使用。7.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3抽样方案在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1kg,400g留样备查,600g用于检验。型式检验从任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kg,400g留样备查,600g用于检验。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 号规定进行。7.4出厂检验7.4.1产品出厂时按感官要求、净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和标签项目逐批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7.4.2厂方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7.5型式检验7.5.1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5.2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
14、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该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6判定规则7.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合格;7.6.2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本标准抽样方案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全部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合格。如还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7.6.3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国家授权的上级质检部门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
15、检验结果为准。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Q/HX 0006S-202158.1标签、标志8.1.1标签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8.1.2标志包装箱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执行产品标准编号;c)规格和数量;d)净含量;e)生产厂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f)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8.2包装8.2.1包装材料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表 3 的要求。以后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发展新的包装材料,但新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表 3包装材料要求项目要求食品用塑料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8.2.2 产品包装应清洁、干燥、严密、无破损。8.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用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8.4贮存8.4.1贮存产品的仓库应清洁、阴凉、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阳光曝晒。8.4.2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应离墙 10cm,离地 10cm 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品混贮。8.5保质期产品自生产之日起,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