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FKSF 福 建 可 斯 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KSF 0001S2021 西点夹心酱 2021-06-22 发布 2021-07-28 实施 福建可斯馥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KSF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的感官指标及干燥失重、总糖、脂肪根据产品的配料和特性制定;污染物限量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限量严于GB 2762的规定;黄曲霉毒素M1根据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制
2、定;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限量根据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的规定制定;致病菌限量根据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的规定制定;食品添加剂根据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添加和使用。本标准由福建可斯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可斯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佳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1 西点夹心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西点夹心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
3、精炼食用植物油、白砂糖、玉米淀粉、全脂奶粉、乳清蛋白粉为原料,加或不加黄油、奶酪、牛奶、炼乳、乳清粉、脱脂乳粉、果糖、低聚麦芽糖、水磨糯米粉、可可粉、咖啡、咸蛋黄、鸡蛋白粉、鸡蛋黄粉、抹茶粉、牛油果(油梨)、蓝莓浆、草莓浆、梅子浆、蜂蜜、麦芽糊精、食用盐、乳糖、起酥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适量添加或不加食品添加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乳化剂、甜味剂、抗氧化剂、防腐剂、水分保持剂、着色剂、抗结剂、食品用香精香料),经调配、高速均质、高压均质、加热糊化、杀菌、充填包装、冷却、装箱制成的用于糕点、面包的充填夹心、涂抹及表面装饰用的即食调味品西点夹心酱。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
4、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
5、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2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
6、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M 族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
7、31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T 20706 可可粉 GB/T 21270 食品馅料 GB 25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T 26762 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30616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LS/T 3218 起酥油 LS/T 3240 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 NY/T 605 焙炒咖啡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精炼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
9、/T 317 的规定。3.1.4 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5 全脂奶粉、脱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6 乳清蛋白粉、乳清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3.1.7 黄油:应符合 GB 19646 的规定。3.1.8 干酪(奶酪):应符合 GB 5420 的规定。3.1.9 牛奶:应符合 GB 25190 的规定。3.1.10 炼乳:应符合 GB 13102 的规定。3.1.11 果糖:应符合 GB/T 26762 的规定。3.1.12 低聚麦芽糖:应符合 GB 15203 或备案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规定。3.1.13 水磨糯米粉:应
10、符合 LS/T 3240 或备案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规定。3.1.14 可可粉:应符合 GB/T 20706 的规定。3.1.15 咖啡:应符合 NY/T 605 的规定。3.1.16 咸蛋黄、鸡蛋白粉、鸡蛋黄粉: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1.17 牛油果(油梨):应新鲜、无虫蛀、无腐烂、无霉变,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18 抹茶粉:应符合备案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规定。3.1.19 蓝莓浆、草莓浆、梅子浆:应符合 GB/T 3112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4 3.1.20 蜂
11、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21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22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23 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24 起酥油:应符合 LS/T 3218 的规定。3.1.25 食品用香精香料:应符合 GB 30616 或 GB 29938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呈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 组织状态 呈半固态酱状、粘稠 滋味、气味 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12、2的规定。表 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干燥失重/(g/100g)60 总糖/(g/100g)60 脂肪/(g/100g)35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铅(以 Pb 计)/(mg/kg)0.5 总砷(以 As 计)/(mg/kg)0.5 黄曲霉毒素 M1/(g/kg)0.5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5 表
13、 3 微生物指标(续)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沙门氏菌/(/25g)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2 100 10000 霉菌/(CFU/g)150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值。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14、 GB 2760 的规定。3.6.3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3.7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取适量试样散放在白色平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品尝样品滋味。4.2 干燥失重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 总糖 按GB/T 21270规定的方法检验。4.4 脂肪 按GB 5009.6规定的方法检验。4.5 酸价 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检验。4.6 过氧化值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
15、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6 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检验。4.7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4.8 黄曲霉毒素 M1 按 GB 5009.24 规定的方法检测。4.9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4.10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平板计数法检验。4.11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1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4.13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4.14 净含量偏差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16、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配料,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货批。5.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包,样品总量 12 包,分成 2 份,1份检验,1 份备查。5.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SF 0001S2021 7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e)工艺或配方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f)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可对原批次产品双倍取样或对留置备查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检验结果或复检结果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