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ZYS0001S-2019220839S-20192019061020220609*Q/FZYS备案号:220839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09 日Q/FZYS0001S-2019方便冲调糊制品2019-06-10 发布2019-06-10 实施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YS0001S-20191方便冲调糊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绿豆、决明子、香橼、郁李仁、玉米、赤小豆、人参粉、山楂、杏仁、小米、黄豆、黄精、陈皮(橘皮)、大枣、粳米、白扁豆、茯苓、山药、桃仁、黑豆、黑芝麻、桑葚(椹)、黑米、栗粉为
2、原料,添加木糖醇,添加二氧化硅或不添加二氧化硅,经干燥、膨化、粉碎、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 1352黄豆GB/T 1354大米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3、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
4、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1小豆GB/T 10462绿豆GB/T 11761芝麻GB/T 11766小米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Q/FZYS0001S-20192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T 22496玉米糁GB 23350限度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
5、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H/T 1029板栗GH/T 1159山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832黑米NY/T 1511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DBS 22/03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粉Q/CPR0004S食品原料用果蔬干制品(大枣)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决明子 香橼 郁李仁 杏仁 黄精 陈皮(橘皮)茯苓 山药 桃仁桑葚 白扁豆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各种糊类。3.1绿豆小麦香橼糊以绿豆、小麦、香橼、决明子、郁李仁为原料,经过干燥、膨化、粉碎、
6、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后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3.2赤豆玉米人参糊以赤小豆、玉米、人参粉、山楂、杏仁为原料,经过干燥、膨化、粉碎、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后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3.3黄精小米大枣糊以黄精、小米、大枣、黄豆、陈皮(橘皮)为原料,经过干燥、膨化、粉碎、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后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3.4粳米扁豆茯苓糊以粳米、白扁豆、茯苓、山药、桃仁为原料,经过干燥、膨化、粉碎、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后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3.5桑葚芝麻栗粉糊以黑芝麻、桑葚、栗粉、黑米、黑豆为原料,经过干
7、燥、膨化、粉碎、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用 80以上开水冲调后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4技术要求Q/FZYS0001S-20193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4.1.2玉米应符合 GB/T 22496 的规定。4.1.3小米应符合 GB/T 11766 的规定。4.1.4粳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4.1.5黑米应符合 NY/T 832 的规定。4.1.6赤小豆应符合 GB/T 10461 的规定。4.1.7绿豆应符合GB/T 10462的规定。4.1.8黄豆黑豆应符合 GB 1352
8、 的规定。4.1.9板栗应符合 GH/T 1029 的规定。4.1.10人参粉(人工种植、4年或5年生)应符合 DBS 22/033的规定。4.1.11决明子 香橼 郁李仁 杏仁 黄精 陈皮(橘皮)茯苓 山药 桃仁 桑葚 白扁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的规定。4.1.12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1.13山楂应符合 GH/T 1159 的规定。4.1.14大枣应符合Q/CPR0004S-2018的规定。4.1.15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2016 的规定。4.1.16二氧化硅应符合 GB 25576-2010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9、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产品呈浅绿色、浅黄色、黄色、白色、黑色取试样适量,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取一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倒入透明玻璃容器中,先加入少量温开水搅拌成糊状,再加入一定量80以上开水,充分搅拌均匀,鼻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观察其状态。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冲溶后呈悬混液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杂质无霉变、无可见外来异物状态冲调均匀后呈糊状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1GB/T 19506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
10、方法Q/FZYS0001S-20194表 3 续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4.5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真菌毒素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黄曲霉毒素B1,g/kg20GB 5009.124.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CFU/g)5250102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
11、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取用-GB 1886.234二氧化硅抗结剂不超过15g/kg-GB 25576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
12、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Q/FZYS0001S-20195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霉菌、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13、产品按随机抽样方法,每批次取样不得少于 3 盒,大批次取样量至少 10 盒。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方便冲调糊制品配料表(原料):绿豆、小麦、香橼、决明子、郁李仁、赤小豆、玉米、人参粉、山楂、杏仁、黄精、小米、大枣、黄豆、陈皮(橘皮)、粳米、白扁豆、茯苓、山药
14、、桃仁、黑芝麻、桑葚(椹)、栗粉、黑米、黑豆、木糖醇、添加或者不添加二氧化硅净含量/规格:20g/袋250g/袋(盒)500g/袋(盒)或根据市场销售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 1488 号、0431-8457513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生产实际标注、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10945874产品标准代号:Q/FZYS0001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含人参产品内含人参量为 0.32g/每袋;人参食用量每日 3g 以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2营养成分
15、表Q/FZYS0001S-20196绿豆小麦香橼糊应符合表 7 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表 7 续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67 千焦19%蛋白质13.3 克22%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76.8 克26%钠16 毫克1%赤豆玉米人参糊应符合表 8 规定。表 8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64 千焦19%蛋白质10.0 克17%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79.9 克27%钠18 毫克1%黄精小米大枣糊应符合表 9 规定。表 9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13 千焦19%蛋白质12.8 克21%脂肪3.6 克6%碳水化合物74.3 克25%钠
16、21 克1%粳米扁豆茯苓糊应符合表 10 规定。表 10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71 千焦19%蛋白质9.8 克16%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80.4 克27%钠22 毫克1%桑葚芝麻栗粉糊应符合表 11 规定。表 11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96 千焦20%蛋白质10.5 克18%脂肪7.8 克13%碳水化合物69.6 克23%钠29 毫克1%9包装Q/FZYS0001S-20197包装袋选用铝箔复合材料,应符合GB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