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速冻畜禽副产品制品备案号:360915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1月24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3日Q/GFD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GFD 0001S-20202020-09-30 发布2020-09-30 实施高安市晖达肉联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
2、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HD 0001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
3、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HD 0001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48 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畜禽内脏”项下铅限量(以Pb计)0.5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高安市晖达肉联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修专。本标准批准人:陈修专。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4、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1 速冻畜禽副产品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畜禽副产品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盐渍)畜(猪、牛、羊)可食用内脏(黄喉、肠、心、肾、肚、舌、鞭)禽(鸡、鸭、鹅)可食用内脏(肝、肾、肠、心)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分割(切)、修整等初加工后,辅以或不辅以水、食盐、白砂糖、海藻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碳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磷酸三钠、磷酸二氢钠、六偏磷酸钠、木瓜蛋白酶、菠萝蛋白酶、高粱红、甜菜红)中的一种或
5、多种等,经相关工艺加工、包装、速冻制作,未经熟制非即食肉制品,并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贮存、运输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6、高粱红 GB 1886.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GB 1886.1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
7、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07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T23529 海藻糖 GB 255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2 GB 25564 食品安全国家
8、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鲜(冻、盐渍)畜禽可食用内脏 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
9、定。3.1.4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5 海藻糖 应符合GB/T 23529的规定。3.1.6 柠檬酸钠 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3.1.7 碳酸钠 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3.1.8 三聚磷酸钠 应符合GB 25566的规定。3.1.9 焦磷酸钠 应符合GB 25557的规定。3.1.10 磷酸三钠 应符合GB 25565的规定。3.1.11 磷酸二氢钠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10、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3 应符合GB 25564的规定。3.1.12 六偏磷酸钠 应符合GB 1886.4的规定。3.1.13 高粱红 应符合GB 1886.32的规定。3.1.14 甜菜红 应符合GB 1886.111的规定。3.1.15 木瓜蛋白酶、菠萝蛋白酶 应符合GB 1886.174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组织形态/性状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组织形态/性状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的白色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组织形态/性状,色泽和有无杂质,按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熟制后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
11、色泽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挥发性盐基氮(以N计)/(mg/100g)15.0 GB 5009.228 铅(以Pb计)/(mg/kg)0.48 GB 5009.12 氯化物(以 Cl-计)/(%)4.0 GB 5009.44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5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3.6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31650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12、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 3.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2005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GB 20799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13、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
14、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5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15、包装材料应符合 GB4806.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18以下,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标识或说明书标注的保质期执行。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
16、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速冻畜禽副产品制品。,标准编号为:Q/GHD 0001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高安市晖达肉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