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KYS 0007S2019 人参茯苓酵素(压片糖果)2018-07-03 发布 2019-01-20 实施 Q/CKYS 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0 0 2 0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1 2 5Q/CKYS 0007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刘琳、王尚尚。本标准批准人:马晓轩。本标准属首次发布。委托单位: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
2、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22层2203室 受委托单位:西安巨子生物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委托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855号 Q/CKYS 0007S2019 1 人参茯苓酵素(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茯苓酵素(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粉(人工种植)、茯苓粉、酸枣仁粉、红枣粉、百合粉、玫瑰粉(重瓣红玫瑰)、低聚异麦芽糖、乳酸菌、水为原料,经混合、发酵、灭菌、干燥、粉碎得到人参茯苓酵素粉后,再添加适量磷酸氢钙、硬脂酸镁和柠檬酸,最后经压片成型、包装工艺制成的人参茯苓酵素(压片糖果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
5、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Q/CKYS 0007S2019 2 GB 28050 食品安
6、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T/CBFIA 08003 食用植物酵素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YBB0012 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YBB0021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2007)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17号公告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3号公告 关于批准玫瑰花等7种
7、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2年版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人参粉:应符合卫生部2012年17号公告的规定和附录 A 的要求。3.1.2 酸枣仁粉: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3.1.3 茯苓粉: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3.1.4 红枣粉:应符合附录 D 的要求。3.1.5 百合粉:应符合附录 E 的要求。3.1.6 玫瑰粉:应符合卫生部2010年3号公告的规定和附录 F 的要求。3.1.7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 的规
8、定。3.1.8 乳酸菌(植物乳杆菌):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及QB/T 4575 的规定。3.1.9 磷酸氢钙:应符合GB 1886.3的规定。3.1.10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1.11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3.1.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褐色或浅褐色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微苦、无异味 组织形态 块状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3.3 理化指标 Q/CKYS
9、0007S2019 3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皂苷(以人参皂苷Re计)(g/100g)0.5 干燥失重(g/100g)5.0 总酸(以乳酸计)(g/100g)2.8 有机酸(mg/kg)6400 粗多糖(g/100g)2.8 氯化钠(g/100g)0.4 铅(以Pb计)(mg/kg)0.2 总砷(以As计)(mg/kg)0.5 镉(以Cd计)(mg/kg)0.1 铬(以Cr计)(mg/kg)1.0 汞(以Hg计)(mg/kg)0.02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1000 4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沙门氏菌 5 0 0/25g-霉菌(CFU/g)50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 保证不添加任何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 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3.7.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规定。Q/CKYS 0007S2019 4
11、 3.7.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检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取约10g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鼻嗅、口尝。4.2 理化指标 4.2.1 总皂苷:按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中总皂苷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干燥失重:按 SB/T 1034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总酸(以乳酸计):按 GB/T 1245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有机酸:按 GB 5009.15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年
12、版关于粗多糖的方法测定。4.2.6 氯化钠:按 GB 5009.4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铅: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8 总砷:按 GB 5009.1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9 镉:按 GB 5009.1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10 铬:按 GB 5009.12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11 汞:按 GB 5009.1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限量 4.3.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的规定测定。4.3.2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的规定测定。4.3.3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的规定测定。4
13、.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2016 中第二法测定。4.3.6 霉菌:按 GB 4789.1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和抽样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投料、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每批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抽样量不得少于1000g,一半用于检验,另一半留样备查。5.2 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
14、本标准 3.2-3.5 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原料来源、设备有变化时;Q/CKYS 0007S2019 5 b)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其它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本标准的要求时,在同批产品中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6 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营养标
15、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每日食用量不应超过30g。6.2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产品内包装应符合YBB 0012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瓶,或者GB 9683要求的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或者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或者YBB 0021要求的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6.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室温、清洁、干
16、燥、无异味的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污染。产品码放时,离墙间距不少于30cm,离地间距不少于15cm。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下,包装完好的状态,保质期为24个月。Q/CKYS 0007S2019 6 附录附录 A A (规范性要求规范性要求)人参粉质量要求人参粉质量要求 A.1 A.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淡黄色至黄色 外观 细粉末状、松散、无结块 滋、气味 味微苦、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无焦粉粒和黑点 A.2 A.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5.0 总皂苷(g/100g)0.5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1.0 A.3 A.3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表 A.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标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g)1000 大肠菌群/(CFU/g)10 霉菌及酵母/(CFU/g)50 Q/CKYS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