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DGHLQ/DGHL 0001S-2019粉丝2019-06-10 发布2019-06-20 实施东东莞莞市市鸿鸿亮亮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备案号:4419028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19日Q/DGHL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东莞市鸿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芳、李毅豪。本标准于 2019 年 06 月 10 日首次发布。Q/DGHL 0001S-20191粉丝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丝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
2、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淀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为辅料,经配料、搅拌、成型、清洗、自然风干、包装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粉丝。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3、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 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JJF 107
4、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GB 31637 的要求。3.1.2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为GB 2716的要求。3.1.4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DGHL 0001S-20192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丝条粗细均匀,有光泽,呈半透明状色泽洁白气味及气味无异味,无酸败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
5、g/100 g12铅(以 Pb 计),mg/kg0.43.4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按GB 2713中3.2规定的方法检验。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GB 5009.3进行测定。5.2.2铅按GB 5009.12进行测定。5.3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进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
6、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工艺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从每组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10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1 kg,分别用作感官检验、理化检验、留样。其中净含量抽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6.4 出厂检验Q/DGHL 0001S-20193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和标签。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
7、检验:a)新产品正式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6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1.2运输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采用塑料制品包装,应符合GB 4806.7、GB/T 8946的规定。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贮存7.4.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产品贮存应存放托板之上,离墙离地20cm以上,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4.2符合上述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