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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FRL 0002 S-2019 贡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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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贡 米 备案号:QB64/0189S-2019 Q/DFRL 宁夏德福润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FRL 0002S2019 2019-05-20 发布 2019-05-20 实施 宁夏德福润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发 布 Q/DFRL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参照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是按照确定。本标准是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宁夏德福润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德福润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林彬。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DFRL 0002S2019 1 贡 米

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免淘米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不同品种稻谷为原料,经去石、碾白、抛光、色选等工艺加工制成经过蒸煮食用的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0 稻谷 GB1354 大米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4 粮油检验

3、粮食、油料检验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检验法 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标准中的名词解释同 GB1354 3.2 定义 贡米:是以不同品种的稻谷为原料,经去石、碾白、抛光、色选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大米。

4、4 产品分类 根据所用稻谷原料产品分为以下几类:珍珠米、贡米(指以粳稻加工制成的大米)Q/DFRL 0002S2019 2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稻谷应符合GB1350和GB/T17891要求。5.2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l 质量指标 项 日 指 标 贡米 珍珠米 水分,%15.5 15.5 不完善粒,%3.0 3.0 黄粒米,%1.0 1.0 碎米含量 总量,%7.5 15.0 其中:小碎米,%0.5 1.0 最大杂质 总量,%0.25 0.25 其中:糠粉,%0.15 0.15 矿物质,%0.02 0.02 带壳粒,粒/kg 3 3 稻谷粒,粒/kg 4 4

5、加工精度 对照大米粳米一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 对照大米粳米二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 色泽、气味、口味 色泽正常,具有各自品种大米特有的气味和口味 5.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715 标准要求。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色泽、气味、口味按 GB/T5492 规定方法检验。7.2 杂质、不完善粒按 GB/T5494 规定方法检验。7.3 碎米按 GB/T5503 的规定方法检验。7.4 黄粒米的测定按 GB/T5496 的规定的方法检验。7.5 加工精度按 GB/T5502 的规定方法检验。7.6 水份按 GB/T5497 规定方

6、法检验。7.7 卫生指标按 GBT5009.36 规定方法检验。Q/DFRL 0002S2019 3 8 检验规则 8.1 以同一批原料生产加工的同一种类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2.5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8.2.1 出厂检验项目为最大限度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粒、稻谷粒、水分、色泽、气味、口味。8.2.2 监督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亦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监督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

7、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检验要求时。8.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9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9.1 标志 按 GB7718 的规定执行。9.2 包装 应符合 GB/T417109 的规定和相关卫生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9.3 运输 9.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9.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9.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 10cm,离墙壁 20cm 以上。以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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