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辛县东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ADH Q/ADH 0001S2019 花色挂面 2019-05-02 发布 2019-06-01 实施 利辛县东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320190266S备案日期:2019-05-23(有效期3年)Q/ADH 0001S2019 I 前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LS/T 3212挂面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利辛县东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侠。本标准于 2019 年 05 月 02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为 3 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DH 0001S2019 1 花色挂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色挂面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
3、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50
4、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63 玉米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5028 荞麦粉 LS/T 3212 挂面 SB/T 10
5、638 鲜鸡蛋、鲜鸭蛋分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 12 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花色挂面 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荞麦粉、玉米粉、香菇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豌豆粉、甘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DH 0001S2019 2 薯粉、鲜鸡蛋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碳酸钠,经配料、混合、和面、压延、成型、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食用前需水煮、熟制的花色挂面。4 技术要求
6、 4.1 原辅料要求 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4.1.3 荞麦粉:应符合 GB/T 35028 的规定。4.1.4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4.1.5 香菇粉: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6 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豌豆粉、甘薯粉:应符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1.7 鲜鸡蛋:应符合 SB/T 10638 的规定。4.1.8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9 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4.1.10 所用原料均应符合 GB 276
7、1、GB 2762、GB 2763、GB 29921 的要求,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将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验有无异物,闻其气味,口感,按GB/T 5492的规定执行。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口感 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Pb)/(mg/kg)0.15 GB 5009.12 水分/(%)14.5 GB 5009.3 酸度/
8、(ml/10g)4.0 GB 5009.239 自然断条率/(%)5.0 LS/T 3212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 熟断条率/(%)5.0 LS/T 3212中附录C规定的方法 烹调损失率/(%)10.0 LS/T 3212中附录C规定的方法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有限量要求的)按GB 2760执行 按相关检验方法执行 4.4 净含量 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DH 0001S2019 3 5.2 食
9、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批组 以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7.2.1 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每检验批抽样件数不少于 5 件,从所抽样品件数中均匀抽取 2kg(或 12 袋)产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7.2.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短缺量的抽样方法按原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 75 号令的要求执行。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
10、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水分、酸度、净含量。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验:a.原料、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 4.24.4 的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结果完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品。7.5.2 型式检验项目有不超过 2 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超过 2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不得复验,判为不合格品。7.5.3 净含量指标按照 JJF 1070 判定。8 标
11、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识 8.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8.1.2 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列在同一视野。8.1.3 包装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件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8.1.4 储运图示的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8.2 包装 本品内外包装采用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材料,包装应严密。8.3 运输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DH 0001S2019 4 8.3.1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 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必须有 10 cm 以上的垫板。8.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8.6 召回 不安全食品召回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