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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KTS 0015 S-2021 特殊膳食 蜂王浆林蛙海参肽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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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模板标记勿删Q/AKTSQ/AKTS0015S-2021特殊膳食 蜂王浆林蛙海参肽膏2021-05-28 发布2021-05-2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奥康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奥康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发布Q/AKTS0015S-2021222142S-20212021 06252024 0624Q/AKTS0015S-20211特殊膳食 蜂王浆林蛙海参肽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王浆、林蛙(去油)、海参为主要原料,添加牡蛎、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4 年或 5 年生)、桂圆、大枣,其中林蛙(去油)、海参、牡蛎经挑选、清洗、酶解分别制成林蛙肽、海参肽和牡蛎肽,辅以

2、蜂蜜、红糖、苯甲酸钠,经配料、混匀、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特殊膳食蜂王浆林蛙海参肽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

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

4、法复合 挤出复合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21532蜂王浆冻干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6150免洗红枣Q/AKTS0015S-20212GB/T 26940牡蛎干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GB/T 35885红糖NY 318人参制品NY/T 1516绿色食品 蛙类及制品DBS/024吉林

5、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S45/00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桂圆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蜂王浆应符合 GB/T 21532 的规定。3.1.2林蛙(去油)应符合 NY/T 1516 的规定。3.1.3海参应符合 GB 31602 的规定。3.1.4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或

6、5 年生)应符合 DBS/024 及的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规定。3.1.5牡蛎应符合 GB/T 26940 的规定。3.1.6桂圆应符合 DBS45/008 的规定。3.1.7大枣应符合 GB/T 26150 的规定。3.1.8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9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10 苯甲酸钠应符合 GB 1886.184 的规定。3.1.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浅褐色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

7、等项目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均匀粘稠状液体或膏状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10.0GB/T 22492附录BQ/AKTS0015S-20213表 2 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粗蛋白质(以干基计,N6.25),%5.0GB 5009.580%肽段的相对分子质量500GB/T 22492附录A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9GB 5009.12总砷(以As计),

8、mg/kg0.5GB 5009.11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9、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苯甲酸钠防腐剂1.0g/kg(以苯甲酸计)-GB 1886.18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Q/AKTS0015S-20214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志、包装。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

10、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4.2 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

11、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特殊膳食 蜂王浆林蛙海参肽膏配 料 表:蜂王浆、林蛙(去油)、海参、牡蛎、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4 年或 5 年生)、桂圆、大枣、蜂蜜、红糖、苯甲酸钠净含量/规格:10g、20g、50g 或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奥康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 299 号联系方式:0431-82075119生产日期:见包装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AKTS0015S-

12、2021产地:吉林长春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食用方法:一天分三次食用,每次食用 1 袋适用人群:供内分泌紊乱、面色暗黄有色斑、皮肤粗糙无光泽的成年女性人群食用Q/AKTS0015S-20215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622 千焦(kJ)19%蛋白质19.0 克(g)32%脂肪4.1 克(g)7%碳水化合物67.5 克(g)23%钠59 毫克(mg)3%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贮存、运输和保质期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不得接触墙面、地面,间隔应在 20cm 以上。应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运输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暴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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