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LBP0023S-2020220835S-20202020042020230419*Q/JLBP备案号:220835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4 月 19 日吉林标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BP0023S-2020调味茶2020-03-30 发布2020-03-30 实施吉林标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BP0023S-20201调味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普洱茶、乌龙茶等茶制品),马齿苋、蒲公英、甘草、桔梗等既是食品又是药
2、品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蜜桃、哈密瓜、蓝莓、芒果等可食用水果中的一种或几种,丹凤牡丹花、枇杷叶等新食品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原国家卫健委以公告、复函等形式批复为普通食品中的一种或几种,原国家卫计委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的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荔枝粉、南瓜粉等果蔬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菇、猴头菇等可食用菌中的一种或几种,黑豆、赤小豆、绿豆等可食用豆类中的一种或几种,茉莉花茶等花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红糖、黑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经调配制成的调味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3、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氮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
4、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茶 取样GB/T 11760裸大麦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13738.1红茶 第 1 部分:红碎茶GB/T 14456.1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Q/JLBP0023S-20202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17
5、26黄茶GB/T 22291白茶GB/T 22292茉莉花茶GB/T 22301干迷迭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T 29370柠檬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57.1乌龙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T 32719.1黑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GB/T 35883冰糖QB/T 1173单晶体冰糖QB/T 1174多晶体冰糖QB/T 2076水果、蔬菜脆片QB/T 4561红糖NY/T 779普洱茶NY/T 1506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GH/T
6、1091代用茶GH/T 4567黑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短梗五加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9 号金花茶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9 号乌药叶、辣木叶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 号茶树花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0 号丹凤牡丹花、青钱柳叶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6 号柳叶蜡梅、杜仲雄花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12 号公告线叶金雀花
7、原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20 号枇杷叶、湖北海棠叶国家卫健委 2019 年第 2 号公告明日叶、枇杷花3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调味茶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或植物水果浓缩液等为原料,经原料前处理(净选或不净选、粉碎或不粉碎)、配料、包装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茶。3.2涉及的茶叶原料茉莉花茶、菊花茶等花草茶,红茶、绿茶、白茶、黄茶、青茶、黑茶、普洱茶、乌龙茶、西湖龙井茶、铁观音、黄山毛峰茶、正山小种茶等。Q/JLBP0023S-202033.3涉及的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以及其它原料丁香
8、、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芡实、花椒、赤小豆、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棋子、黑枸杞、枸杞、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毫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金雀花、槐花、茉莉花、无花果、甜菊叶、迷迭香、黄秋葵、荷叶、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蒲公
9、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苦瓜、蒲公英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如:玫瑰花(重瓣红玫瑰)、牛蒡根、玫瑰茄、大麦苗、玉米须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部)公告可用于代用茶类的新食品原料如:丹凤牡丹花、人参(人工种植)玛咖粉、杜仲雄花、枇杷叶、乌药叶、辣木叶、茶树花、阿萨伊果、金花茶、青钱柳叶等、干制三七茎叶、干制三七花、枸杞叶茶,配以或不配以蔬菜干(冬瓜、紫薯、四季豆、甘薯干、香芋干、南瓜干、辣椒干等)、水果干(葡萄干、柠檬、苹果干、蓝莓干、菠萝干、芒果干
10、、金橘干、雪梨片、香蕉干、凤梨干、哈密瓜干、杨桃干、蔓越莓干、西梅干、樱桃干、刺梨干、白心火龙果、红心火龙果、猕猴桃、木瓜、哈密瓜、西柚等)、水果粉(荔枝粉、红枣粉、苹果粉、香蕉粉、提子粉、桃子粉、草莓粉、芒果粉、弥猴桃粉、梨子粉、椰子粉等)、蔬菜粉(莴笋粉、百合粉、南瓜粉、芹菜粉、大白菜粉、洋葱粉、香芋粉、辣椒粉、马铃薯粉、青豆粉、芋艿粉、毛豆仁粉、荠菜粉、花菜粉、胡萝卜粉、白萝卜粉、洋葱粉、蕨菜粉、薇菜粉、马齿笕粉、水芹粉、香椿粉、竹笋粉、黄瓜粉、豇豆粉、四季豆、茄子粉、荷兰豆粉、藕粉、西葫芦粉、豌豆粉等)、坚果与籽类(核桃仁、腰果仁、碧根果仁、扁桃仁、松子仁、夏威夷果仁、瓜子仁、葵花籽仁
11、、开心果、黑芝麻等)、食用菌(香菇、猴头菇、草菇、黑木耳、银耳等)、黑(黄)苦养、黑豆、红豆、食糖(冰糖、红糖、白砂糖、黑糖等)、蜂蜜、黄豆、绿豆、糯米、玄米、紫皮石斛、马黛茶、红参、植物水果浓缩液等。3.4产品分类按照原料、工艺不同分为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等。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4.1.2蔓越莓、蜜桃等可
12、食用水果及其干制品应符合 GB 16325 或 GB/T 23787 或 GB 14884 或相应标准的规定。4.1.3蒲公英、白果、马齿苋、玉竹等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应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相应标准的规定。4.1.4黄山毛峰茶、铁观音等茶制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的规定。4.1.5丹凤牡丹花、青钱柳叶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3 年第 10 号公告。4.1.6短梗五加应符合原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4.1.7金花茶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0 年第 9 号公告。4.1.8辣木叶、乌药叶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2 年第 19 号公告。Q/JLBP0023S-202044.1.9茶
13、树花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3 年第 1 号公告。4.1.10 柳叶腊梅、杜仲雄花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4 年第 6 号公告。4.1.11 线叶金雀花应符合 2014 年第 12 号公告。4.1.12 枇杷叶、湖北海棠也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4 年第 20 号公告。4.1.13 明日叶、枇杷花应符合国家卫健委 2019 年第 2 号公告。4.1.14 其他原国家卫生部批准为新食品原料及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为普通食品的品种应符合相关公告及标准的规定。4.1.15 大麦应符合 GB/T 11760 的规定。4.1.16 茉莉花、槐花、代代花及国家批准的可食用花卉应符合 NY/T 1
14、506 及相应标准的规定。4.1.17 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4.1.18 黑糖应符合 QB/T 4567、GB 13104 的规定。4.1.19 冰糖应符合 QB/T 1173、QB/T 1174、GB/T 35883 的规定。4.1.20 迷迭香应符合 GB/T 22301 的规定。4.1.21 柠檬应符合 GB/T 29370 的规定。4.1.22 大豆、黑豆、绿豆、红小豆等豆类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4.1.23 红茶应符合 GB/T 13733.1 的规定。4.1.24 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4.1.25 乌龙茶应符合 GB/T 3035
15、7.1 的规定。4.1.26 白茶应符合 GB/T 22291 的规定。4.1.27 黄茶应符合 GB/T 21726 的规定。4.1.28 黑茶应符合 GB/T 32719.1 的规定。4.1.30 普洱茶应符合 NY/T 779 的规定。4.1.31 茉莉花茶应符合 GB/T 22292 的规定。4.1.3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各产品固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透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和杂志。嗅其气味,冲调后用舌尖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冲泡前后具有各产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状态洁净、干燥
16、、无劣变、无虫蛀,具有各产品的自然品质特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汤色具有各产品固有的汤色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3.0GB 5009.3总灰分,%12.0GB 5009.4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LBP0023S-20205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4.9GB 5009.124.5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和相应标准法规的规定。5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