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BAH0012S-2019代替 Q/BBAH0012S-2016自发粉2019-05-10发布2019-05-16实施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前 言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 GB/T 1355小麦粉、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LS/
2、T 3209自发小麦粉的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 Q/BBAH0012S-2016自发粉。本标准与 Q/BBAH0012S-2016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对所用辅料和添加剂进行了更新。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附录A所列企业共同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及附录A所列企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格平、赵安雪、王明娟、程凤明。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BAH0012S-2016。ISHQBQ/BBAH0012S-2019自发粉自发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发粉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
3、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过配料、混合、筛分、包装而成的自发粉(以下简称“产品”),产品适用于包子、馒头等发酵面制品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杂粮除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以外的原粮的统称,包括高粱、大麦、荞麦、青稞、绿豆、红薯等。3.2 杂粮粉以杂粮或其粗加工后而制成的粉状产品。4分类按照自发粉的原辅料不同分为三类产品:小麦自发粉、玉米自发粉、杂粮自发粉。4.1小麦自发粉以
4、小麦粉为原料,添加酵母,添加或者不添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小麦淀粉、全麦粉、小麦胚、谷朊粉、木薯淀粉、大豆蛋白粉、食用葡萄糖、碳酸氢钠、碳酸钠、磷酸二氢钙、维生素 C、木聚糖酶(又名半纤维素酶)、-淀粉酶、脂肪酶、碳酸镁、碳酸钙,经过调配、包装而成的产品,称为小麦自发粉。4.2玉米自发粉以小麦粉为原料,添加酵母,添加玉米粉或方便玉米粉(熟化玉米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者不添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小麦淀粉、谷朊粉、木薯淀粉、大豆蛋白粉、食用葡萄糖、碳酸氢钠、碳酸钠、磷酸二氢钙、维生素 C、木聚糖酶(又名半纤维素酶)、-淀粉酶、脂肪酶、碳酸镁、碳酸钙,经过调配、包装而成的产品,称为玉米自发粉。4.3
5、 杂粮自发粉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酵母,添加杂粮粉、方便杂粮粉(熟化杂粮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小麦淀粉、谷朊粉、木薯淀粉、大豆蛋白粉、食用葡萄糖、碳酸氢钠、碳酸钠、磷酸二氢钙、维生素 C、木聚糖酶(又名半纤维素酶)、-淀粉酶、脂肪酶、碳酸镁、碳酸钙,经过调配、包装而成的产品,称为杂粮自发粉。5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1SHQBQ/BBAH0012S-20195.1.1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和GB 2715 的规定;5.1.2酵母:应符合 GB/T 20886 和 GB 31639 的规定;5.1.3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和 GB
6、 31637 的规定;5.1.4食用小麦淀粉:应符合 GB/T 8883和 GB 31637 的规定;5.1.5谷朊粉:应符合 GB/T 21924 和 GB 20371 的规定;5.1.6木薯淀粉:应符合 GB/T 29343 和 GB 31637 的规定;5.1.7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 和 GB 20371 的规定;5.1.8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和 GB 15203 的规定;5.1.9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规定;5.1.10 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5.1.11 磷酸二氢钙:应符合 GB 25559 的规定;5.
7、1.12 维生素 C: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5.1.13 木聚糖酶(又名半纤维素酶)、-淀粉酶、脂肪酶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5.1.14 碳酸镁应符合 GB 25587的规定;5.1.15 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规定;5.1.16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5.1.17 方便玉米粉应符合 LS/T 3303 的规定;5.1.18 方便杂粮粉应符合 LS/T 3302 的规定;5.1.19 全麦粉应符合 LS/T 3244 和 GB 2715 的规定;5.1.20 小麦胚应符合 LS/T 3210 和 GB 2715 的规定;5.
8、1.21 其它原辅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5.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测方法色泽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目视、鼻嗅形态特征混合均匀的粉体,无霉变和结块风味具有混合调料特有的气味,无异味和异嗅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标试验方法小麦自发粉玉米自发粉杂粮自发粉水分/(g/100g)14.0GB 5009.3酸度/(ml/10g)06GB 5009.239馒头比容/(ml/g)1.71.5LS/T 3209 中5.5 的规定2SHQBQ/BBAH0012S-20195
9、.4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5.5 污染物限量铅应符合表 3 的要求,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测方法铅(以Pb计)/(mg/kg)0.18GB 5009.125.6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7 食品添加剂5.7.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5.7.2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8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净含量检测按照JJF 1070.2的规定进行。5.9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
10、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和抽样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抽样方法按照GB/T 5491的要求执行。6.2 出厂检验6.2.1 产品出厂应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6.3 型式检验6.3.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原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5.2、5.3、5.4、5.5、5.6、5.8
11、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 标签、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7.1 标签按GB 7718、GB 28050的规定执行,适用于包子、馒头等发酵面制品的生产。3SHQBQ/BBAH0012S-20197.2 包装 应符合GB 4806.1 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7.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无污染、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蚀、有异味
12、的物质混存。7.4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时要避免日晒、雨淋、碰撞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见标签所示,具体时间由产品特性及包装形式确定。4SHQBQ/BBAH0012S-2019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适用企业名录表A.1 本标准适用企业名录序号生产企业名称企业地址1益海嘉里(成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粮食路 288 号2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海大道 8 号3益海嘉里(北京)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矿林路 2 号5SHQBQ/BBAH0012S-2019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自发粉(Q/BBAH0012S-2019)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