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CESJQ/CESJ0003S-2021油条面2021-03-22 发布2021-04-02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二道区叁久壹叁面条加工坊企业标准二道区叁久壹叁面条加工坊 发布Q/CESJ0003S-2021220911S-20212021 03312024 0330Q/CESJ0003S-20211油条面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鸡蛋、黄油、牛奶、添加(食用盐或白砂糖)为原料,加入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经原料处理、和面、醒面、包袋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油条面,属于非即食谷物粉类制成品中的生湿面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2、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355小麦粉GB 1886.2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009.2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4、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Q/CESJ0003S-20212产品按添加原料的不同,可分为分类 1(油条面)、分类 2(甜油条面)。3.1分类 1油条面:小麦粉、水、鸡蛋、黄油、牛奶、食用盐、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3.2分类 2甜油条面:小麦粉、水、鸡蛋、黄油、牛奶、白砂糖、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小麦粉应符合 GB 1355 的规定。4.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
5、。4.1.4黄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4.1.5牛奶应符合 GB 19645 的规定。4.1.6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7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4.1.8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应符合 GB 1886.245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白色至淡黄色取样品200g置于白瓷盘中,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滋味组织形态长条状,粗细均匀、外形整齐滋、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味及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
6、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 5009.3酸度,mL/10g4.0GB 5009.239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Q/CESJ0003S-202134.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焦磷酸二氢二钠膨松剂5.0g/kg(以PO43-计)2.5g/kg(以PO43-计)GB 5009.256磷酸二氢钙膨松剂5.0g/kg(以PO43-计)2.5g/kg(以PO43-计)GB 5009.256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酸度。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
8、和抽样数量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kg 且不少于 50 个独立包装,随机抽取 2kg 作为抽检样品,1.5kg 用于检验,0.5kg 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Q/CESJ0003S-202148.1标签式样8.1.1标签式样 1食品名称:油条面配料表:小麦粉、水、鸡蛋、黄油、牛奶、食用盐、复配膨松剂(焦
9、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净含量/规格:计量销售或按市场需要生产生产者:二道区叁久壹叁面条加工坊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物流园乙一路以西丙三路(吉林省大合伟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联系方式:4000141949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打码、45 天贮存条件:零下 18以下冷冻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CESJ0003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1.2标签式样 2食品名称:甜油条面配料表:小麦粉、水、鸡蛋、黄油、牛奶、白砂糖、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净含量/规格:计量销售或按市场需要生产生产者:二道区叁久壹叁面条加工坊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物流园乙一路以西丙三路(吉
10、林省大合伟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联系方式:4000141949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打码、45 天贮存条件:零下 18以下冷冻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CESJ0003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营养成分表8.2.1营养成分表 1:油条面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811kJ10%蛋白质9.2g15%脂肪0.5g1%碳水化合物37.4g12%钠637mg32%8.2.1营养成分表 2:甜油条面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913kJ11%蛋白质9.2g15%Q/CESJ0003S-20215表 6 续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脂肪0.5g1%碳水化合物43.4g14%钠216mg11%9包装包装袋选用聚乙烯材料,应符合GB/T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聚苯乙烯泡沫箱和单瓦楞纸箱、双瓦楞纸箱分别应符合GB/T 4806.7和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零下 18以下冷冻的环境中、且环境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混存。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在零下 18以下冷冻的环境中保质期为 4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