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北方谷雨特产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FGYQ/BFGY0003S2019代替代替Q/BFGY0003S2016枣夹核桃仁2019-06-20 发布2019-07-20 实施陕西北方谷雨特产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6 1 0 0 0 0-6 6 8 0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6 2 6Q/BFGY0003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同 Q/BFGY0003S2016 的主要区别为:更新引用标准。本标准由陕西北方谷雨特产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雷立厚、雷永红。本标准批准人:雷立厚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为:Q/BFGY0003S2016。Q/BFGY0003S20191枣夹核桃仁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枣夹核桃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核桃仁为原料,红枣经清洗、去核、烘干、充填核桃仁、烘烤、冷却、包装工序制成的枣夹核桃仁。2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
3、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12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
4、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Y/T 1922核桃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红枣:应符合 GB/T5835 的规定。3.1.2核桃仁:应符合 LY/T 1922 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Q/BFGY0003S20192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
5、求色泽呈枣红色、紫色或黑色,色泽均匀,核桃仁呈淡黄色至琥珀色滋味、气味具有干枣、核桃仁的气味和滋味,无哈喇味、无异味外观外观完整,可见核桃仁,无破损,无虫蛀,无霉变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25铅(以 Pb 计),mg/kg1.0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g/kg0.1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08黄曲霉毒素 B1,g/kg5.03.4微生物限量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900
6、CFU/g大肠菌群,cfu/g5210102菌落总数,cfu/g50000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 的规定。3.7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3.8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8.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8.2其他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3.8.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3.9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放入白瓷盘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
7、色泽、外形及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Q/BFGY0003S201934.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执行。4.2.3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执行。4.2.4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执行。4.2.5酸价、过氧化值:按 GB 19300 规定的方法执行。4.2.6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执行。4.3微生物限量4.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
8、0 规定的第二法检验。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平板计数法检验。4.3.4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平板计数法检验。4.4净含量允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 5检验规则5.1组批:相同原料、同一配方、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样品不少于 2kg,所抽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测,1 份备查。5.3出厂检验:产品须经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净含量允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5
9、条规定的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原料、配方、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产品投产鉴定前;c)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d)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5.5.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限量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进行复检。5.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限量外,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6标志包装 运输与贮存6.1标志:预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28050 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6.2包装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袋包装,复合袋应符合 GB/T10004 的规定。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产品包装规格为 250g、500g、1000g;产品包装及规格也可根据用户需求订做。6.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产品混装、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甩。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防鼠、防蝇、防虫、无异味通风良好的仓库内,成品应堆放离墙及地面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9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