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福 州 康 友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KYM 0001S2020DAITI鲜味精2020-04-01 发布2020-04-15 实施福州康友贸易有限公司发布Q/FKYMQ/FKYM 0001S2020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福州康友
2、贸易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康友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云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YM 0001S20201鲜味精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味精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控制、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谷氨酸钠(味精)、食用盐为主要原料,添加5-呈味核苷酸二钠,经原辅料验收、配料、混合、包装工序制成的鲜味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产品根据配
3、料不同可分为3.1 加盐加鲜味精:康友加福味精(908)、康友特新味精(908)3.2 加盐特鲜味精:康友特新味精(500)4技术要求4.1 原辅材料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无色至白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及气味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结晶状颗粒或粉末状,无明显结块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
4、规定。表2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YM 0001S20202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康友加福味精(908)康 友 特 新味精(908)康 友 特 新味精(500)谷氨酸钠(以干基计),g/100g80.0GB 5009.43透光率,%89GB/T 8967呈味核苷酸二钠,%0.050.52.5SB/T 10371氯化物(以Cl-计),%20GB/T 8967干燥失重,g/100g1.0GB/T 8967铁(以Fe计),mg/kg10GB/T 8967硫酸盐(以SO42-计),%0.5GB/T 89674.4污染物指标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严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 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1.0GB 5009.124.5净含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法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在原辅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次。按批抽样。6.2抽样方法和数量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2 袋,其中 10 袋用于检测,2 袋
6、留样。6.3出厂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KYM 0001S202036.3.1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要求逐批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附上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谷氨酸钠、透光率、呈味核苷酸二钠、氯化物、干燥失重、硫酸盐、铁、净含量。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4.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
7、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7.1.1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7.1.2运输包装纸箱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包装应严密、牢固、不破损、不泄漏。7.2.2内包装材料
8、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味,且符合 GB 9683 或 GB 4806.7 标准的规定。7.2.3运输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或潮湿的货物混运。运输途中应避免挤压、碰撞、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货物应离地、离墙,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或潮湿的货物混贮。采取先进库的、先出货的原则。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