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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JL 0003 S-2019 水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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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FJJL福 建 久 力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JJL 0003S2019水果干制品2019-9-1 发布2019-10-1 实施福建久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FJJL 0003S2019前言本标准编写要求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水分、总酸)根据产品特征而定;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铅限量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真菌毒素限量按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按

2、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微生物限量按 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本标准于2019年9月1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久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久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美莺。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L 0003S20191水果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包装水果干制品为原料,经选剔或不选剔、干燥或不干燥、包装工序制成的小包装水果干制品

3、。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3.1按产品类型分为即食水果干制品和非即食水果干制品。3.2按原料水果品种不同,分为桂圆干、桂圆肉、荔枝干、葡萄干、柿饼、提子干、干制红枣、杏(肉)干、香蕉干、苹果干、山楂干、柠檬干、黄桃干、梨干、菠萝干、芒果干、猕猴桃干、无花果干、椰干、榴莲干、菠萝蜜干、木瓜干、柚子干、椰枣干、青梅干、西梅干、草莓干、蓝莓干、蔓越莓干、黑加仑干、车厘子干、圣女果干、哈密瓜干、芭乐干、橘子干、火龙果干、枸杞。4技术要求4.1原

4、辅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虫蛀、无霉变4.3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L 0003S2019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

5、(g/100g)桂圆干a、桂圆肉荔枝干葡萄(提子)干柿饼其他水果干制品2525203535GB 5009.3总酸(以苹果酸计)/(g/100g)桂圆干、桂圆肉荔枝干葡萄(提子)干柿饼其他水果干制品1.51.52.566GB/T 12456a以果肉含水率计。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对水果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 3 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4.5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6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7微生物限量即食

6、水果干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16325 和 GB 29921 的规定。4.8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9食品添加剂4.9.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4.9.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L 0003S20193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

7、5.2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抽样数量为2kg(不少于12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样备查。5.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5.3.1.1每批产品需经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3.1.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8、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4.3检验结果,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6.1标志、标签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运输包装箱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9、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L 0003S20194内包装材料为复合包装袋或塑料袋或纸袋,应分别符合 GB 9683 或 GB 4806.7 或 GB 4806.8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一起贮存,贮存时产品应离墙、离地,并有防鼠、防虫措施。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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