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FFDQ/FFD 0004S2019代替Q/FFD0004S-2015糯米鸡2019-03-26 发布2019-04-26 实施深深圳圳市市饭饭饭饭得得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30188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4日Q/FFD 0004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代替Q/FFD 0004S-2015糯米鸡。本标准与Q/FFD 0004S-201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标签”;更改了原料名称“香麻油”
2、;本标准由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金勇、肖文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的情况为:Q/FFD 0004S-2010;Q/FFD 0004S-2012;Q/FFD 0004S-2015。Q/FFD 0004S20191糯米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糯米鸡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水为主要原料,中间包裹以一种或多种原料:猪肉、鸡肉、火腿肠、冬菇、咸鸭蛋黄、食用盐、淀粉、食用调和油、虾米、鸡粉调味料、蚝油、胡椒粉、味精、酱油、芝麻调味油、猪油、白酒、白砂糖,经过清洗、预处理、调配、荷叶包扎
3、成型、熟制、冷却、封口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糯米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T 1354大米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FFD 0004S20192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4食用马铃薯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
6、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869鲜、冻禽产品GB/T 20712火腿肠GB/T 20822固液法白酒GB/T 21999蚝油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343木薯淀粉SB/T 10415鸡粉调味料DBJ440100/T 35食用调味油卫生规范JJF 1
7、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荷叶应洁净、卫生、无污染、无霉变。3.1.2糯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要求。3.1.3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4鸡肉应符合 GB 16869 的要求。3.1.5火腿肠应符合 GB/T 20712 的要求。3.1.6猪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要求。3.1.7咸鸭蛋黄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8冬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要求。3.1.9蚝油应符合 GB/T
8、 21999 和 GB 10133 的要求。3.1.10食用植物油应符合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3.1.11猪油应符合 GB/T 10146 的要求。3.1.12胡椒粉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3.1.13虾米应符合 GB 10136 的要求。3.1.14淀粉应符合 GB/T 8883、GB/T 8884 和 GB/T 29343 的要求。3.1.15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3.1.16鸡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15 的要求。3.1.17白酒应符合 GB/T 20822 和 GB 2757 的要求。3.1.18酱油应符合 GB 2717 的要求。Q/FF
9、D 0004S201933.1.19芝麻调味油应符合 DBJ440100/T 35 的要求。3.1.20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21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和 GB 13104 的要求。3.1.22以上所有原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荷叶呈褐色,米呈乳白色(如有汁液渗出时应呈浅黄色或黄色),馅料具有所用物料相应的色泽性状内有馅料,允许有少量馅料汁液渗出,糯米鸡内外无夹生、无霉变、生虫及其它外来污染物滋味及气味具有糯米鸡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不得有酸败、发霉、发馊
10、等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总糖(以蔗糖计),%42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铅(以Pb计),mg/kg0.2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15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
11、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净含量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Q/FFD 0004S201945.1.1色泽、性状取200g以上样品,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5.1.2滋味及气味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尝滋味。5.1.3杂质取200g以上样品,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杂质。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糖:按 GB 5009.8 规定的方法测
12、定。5.2.3酸价: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4、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
13、和技术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在成品库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6袋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00g。净含量偏差抽样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4.2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签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定期抽检。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放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
14、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必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次检验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可复检;Q/FFD 0004S201956.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7.5 抽样方案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6.6.4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
15、。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和标志7.1.1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1.2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上的除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配料、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商 QS 证书编号、本标准号外,还需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保质期、贮存条件。7.1.3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表4的要求,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特征发展新的包装材料,且新的包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表4 包装材料项目要求耐蒸煮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10004的要求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4贮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20mm,离墙面50mm。产品应保存-10以下,保质期为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