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FXS0008S2021甘肃发滋瑞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FXS甘肃发滋瑞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甘肃发滋瑞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发发 布布2021-06-14 发布2021-06-14 实施苦荞五谷酱Q/GFXS0008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4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5Q/GFXS0008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发滋瑞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遵义本标准于2021年06月14日首次发布并实
2、施。Q/GFXS0008S20211苦荞五谷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苦荞五谷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苦荞麦、燕麦仁、青稞、高粱、大豆、蚕豆、鹰嘴豆、扁豆、黍米、花生、甜杏仁、百合干、干黄酱为原料,经净选、清洗、蒸煮,辅以胡麻油、辣椒干、地达菜、花椒、葱、姜、蒜、食用盐,炒制、分装等工艺制成的苦荞五谷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大豆GB/T 1532花生GB 2
3、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
4、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T 8231高粱GB/T 8235亚麻籽油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58荞麦GB/T 10459蚕豆GB/T 11760裸大麦GB/T 13356黍米Q/GFXS0008S20212G
5、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生姜GB/T 30391花椒GH/T 1194大蒜LS/T 3112中国好粮油 杂粮LS/T 3113中国好粮油 杂豆NY/T 744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DB 62/T 412地理标志产品 兰州百合Q/GFXS0002S2021地达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6、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燕麦仁:应符合 LS/T 3112 的要求。3.1.1.2 青稞:应符合 GB/T 11760 的要求。3.1.1.3 苦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要求。3.1.1.4 高粱:应符合 GB/T 8231 的要求。3.1.1.5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要求。3.1.1.6 蚕豆:应符合 GB/T 10459 的要求。3.1.1.7 鹰嘴豆:应符合 LS/T 3113 的要求。3.1.1.8 花生:应符合 GB 1532 的要求。3.1.1.9 黍米:
7、应符合 GB/T 13356 的要求。3.1.1.10 甜杏仁: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1.11 扁豆:应符合 LS/T 3113 的要求。3.1.1.12 白合干:应符合 DB 62/T 412 的要求。3.1.1.13 干黄酱:应符合 GB 2718 的要求。3.1.2 辅料3.1.2.1 胡麻油、:应符合 GB/T 8235 的要求。3.1.2.2 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要求。3.1.2.3 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要求。3.1.2.4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要求。3.1.2.5 地达菜:应符合 Q/GFXS0002S202
8、1 的要求。3.1.2.6 大蒜:应符合 GH/T 1194 的规定。3.1.2.7 生姜: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Q/GFXS0008S202133.1.2.8 葱:应符合NY/T 744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褐色或褐色。将样品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各组分和酱的复合香气、香辣适口、无哈喇及其他异味。组织形态粘稠膏状,可见杂粮粒、豆瓣及辣椒丁、无结块、无霉变。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
9、/100g40GB 5009.3氨基酸态氮(以 N 计),g/100g0.2GB 5009.235氯化物(以 Cl-计),%6GB 5009.44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8GB 5009.12黄曲霉毒素 B1,g/kg5GB 5009.2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 第二法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
10、0010000GB 4789.10 第二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2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GFXS0008S20214应符合GB 14881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
11、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2袋(盒),8袋(盒)用于检验,4袋(盒)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
12、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9683、GB 4806.7 的规定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Q/GFXS0008S20215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