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代用茶备案号:360814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0月22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Q/DSHM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DSHM 0020S-20202020-09-02 发布2020-09-02 实施江西德圣惠民药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
2、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1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营养强化剂.3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7 检验规则.3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
3、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4.0mg/kg,严于 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其他类 茶叶”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为 5.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德圣惠民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木生。本标准批准人:李木生。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4、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1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茯苓为原料,选择性添加金花茶、蛹虫草、薏苡仁、菊花、橘皮、莲子、酸枣仁、百合、龙眼肉,经挑选、打碎、干燥、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5、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T 245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塔塔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计委2014年 第10号)关于批准金
7、花茶等5种新资源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2 3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所使用的原料,将产品分为以下二类 3.1 类 以人参(人工种植)、茯苓、金花茶、蛹虫草、薏苡仁、菊花、橘皮为原辅料制成的产品。3.2 类 以人参(人工种植)、茯苓、莲子、酸枣
8、仁、百合、龙眼肉为原辅料制成的产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薏苡仁、菊花、茯苓、橘皮、莲子、酸枣仁、百合、龙眼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中相应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最大农药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2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最大农药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3 蛹虫草 应符合关于批准塔塔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计委2014年第10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最大农药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9、2762、GB 2763的规定。4.1.4 金花茶 应符合关于批准金花茶等5种新资源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最大农药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碎末状、无霉变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玻璃器皿中,目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
10、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3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加入适量沸水,冲泡后目测汤色、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 汤色 冲泡后汤色淡黄、透亮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3.0 GB 5009.3 总灰分/(%)8.0 GB 5009.4 铅(以 Pb 计)/(mg/kg)4.0 GB 5009.12 六六六/(mg/kg)0.2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2 GB/T 5009.19 敌敌畏/(mg/kg)0.1 G
11、B/T 5009.145 乐果/(mg/kg)0.2 GB/T 5009.145 其他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霉菌计数 1 103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
12、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4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
13、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灰分、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14、。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7.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8.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8.1.2 产品标签上应标明人参(人工种植)、蛹虫草、金花茶添加量,不适宜食用人群及每天食用限量。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1302、GB/T 25436 的规定。8.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15、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SHM 0020S2020 5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8.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8.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8.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16、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代用茶,标准编号为:Q/DSHM 0020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江西德圣惠民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