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FYST Q/FYST 0001S2019 海参片 2019-01-23 发布 2019-02-23 实施 阳参堂(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阳参堂(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YST 0001S2019 I 前 言 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污染物限量指标参照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制定,其中铅的限量指标严于GB 2762的规定;致病菌限量指标按照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制定;感官指标、水分指标是根据本品的实际特点制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
2、量符合GB 2760的规定。本标准编写的格式和内容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阳参堂(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阳参堂(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明算。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为2019年01月23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T 0001S2019 1 海参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参片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海参粉(由鲜活海参或干海参经清洗、粉碎、酶解、过滤、真空冷冻干燥
3、、制粉而成)为主要原料,添加人参(人工种植)、玛咖粉、覆盆子、黄精、桑椹、枸杞、牡蛎、南瓜籽原料,以麦芽糊精或玉米淀粉为辅料,添加低聚果糖或木糖醇,经水提、浓缩、配料、混合、制粒、干燥、压制成片、包装而制成的海参片(备注:本品每 5g 产品,原料人参使用量不超过 3g、玛咖粉使用量不超过 5g)。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 原辅料要求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
4、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本品固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滋味气味 香气适中,滋味纯正,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 片状,块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无明显变形,不粘连。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看见外来杂质。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7.0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T 0001S2019 2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5、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致病菌指标 致病菌指标应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试验方法 感官指标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外观、色泽和状态,并查看有无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理化指标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
6、方法测定。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组批 由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包装完整产品为一批。抽样 产品按每批总箱子数的3%抽样,然后再从每箱中抽取2瓶用于检验及留样,样本数不可少于6瓶。检验分类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T 0001S2019 3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每批必检,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
7、)原辅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或供需双方有质量异议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对留样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标志、标签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并
8、标注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食用量:本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5g(折算成人参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3g,玛咖粉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5g)。产品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有关规定。包装 内包装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YBB00122002-2015 的要求或符合其他国家食品安全相应的要求。包装均应清洁、紧密、牢固,封口均无破损、无污染。外包装 用于外包装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运;搬运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剧烈撞击和日晒、雨淋。贮存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T 0001S2019 4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内,禁止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堆放必须离墙离地20cm。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