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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ZBF 0004 S-2019 油炸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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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FZBF 福 州 宝 丰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ZBF 0004S2019 油炸粉 2019-02-01 发布 2019-02-26 实施 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ZBF 0004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制定,其中铅严于国家标准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2

2、 月 01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钦忠。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BF 0004S2019 1 油炸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炸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食用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经原料验收、配料、混合搅拌、包装工艺制成的非即食油炸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3、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3.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原、辅料混合后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本品应有气味,无异味 气味 呈粉状,干燥疏松,无明显结块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20.0 3.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福建省

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BF 0004S2019 2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铅,mg/kg 0.2 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于洁净的白色器皿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

5、。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总重不低于 50kg,抽取样品不少于个 10 小包装且总量不低于 2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4 产品检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

6、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BF 0004S2019 3 6.4.1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

7、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和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为复合食品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7.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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