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胶盛公堂药业(范县)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JSGT 0003S-2019 _ 鹿胶 2019-06-13 发布 2019-06-13 实施_ 国胶盛公堂药业(范县)有限公司 发布Q/GJSGT 0003S-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中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胶盛公堂药业(范县)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庆江。Q/GJSGT 0003S-2019 鹿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鹿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梅花鹿鹿皮为主要原料,鹿皮经
2、浸泡、焯皮(加入碳酸钠清洗,并用温水清洗干净)、化皮、离心过滤、提杂浓缩后,加入冰糖、大豆油、黄酒,经搅拌混合、熟制、冷却、成型、切制、阴干、包装制成的鹿胶。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养殖梅花鹿鹿皮应符合辽宁省中药材标准2009 年版(见附录 A)或 GB 2707 的规定。2.1.2 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2.1.3 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4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 和 GB 2716 的规定。2.1.5 黄酒应符合 GB/T 13662 的规定。2.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 状 块状 取 10 片产品,将其置于洁净无色透明的玻璃盘中,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用肉眼观察性状及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色 泽 呈棕色至黑褐色 气、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25.0 GB 5009.3 蛋白质,g/100g 60.0 GB 5009.5 Q/GJSGT 0003S-2019 *总砷(以 As 计)
4、,mg/kg 0.4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 0.5 GB 5009.12 镉(以 Cd 计),mg/kg 0.1 GB 5009.15 铬(以 Cr 计),mg/kg 1.0 GB 5009.123 N-二甲基亚硝胺,g/kg 3.0 GB 5009.26 注:*总砷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5、 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 1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25g 5 0 0 GB 4789.30 注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6、GB 14881 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型式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Q/GJSGT 0003S-2019 附录 A:Q/GJSGT 0003S-2019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梅花鹿鹿皮为主要原料,鹿皮经浸泡、焯皮(加入碳酸钠清洗,并用温水清洗干净)、化皮、离心过滤、提杂浓缩后,加入冰糖、大豆油、黄酒,经搅拌混合、熟制、冷却、成型、切制、阴干、包装制成的鹿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制订本企业标准,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规定了鹿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中总砷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国胶盛公堂药业(范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