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TYJ古 田 县 怡 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TYJ 0006S2019食糖2019-05-23 发布2019-06-23 实施古田县怡江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GTYJ 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GB 13104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铅的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由古田县怡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古田县怡江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卓彩凤。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YJ 0
2、006S20191食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包装的食糖为原料,经分装等工艺而制成的小包装食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
3、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5108原糖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产品分类根
4、据产品原料的不同分为: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方糖、冰糖和黑糖。4要求4.1 原辅料要求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YJ 0006S20192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甜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潮解,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方糖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含黄冰糖)黑糖0.12.03.54.50.300.181.44.0还原
5、糖分/(%)白砂糖绵白糖方糖冰糖0.152.50.100.12不溶于水杂质a/(mg/kg)340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5a仅适用于原糖。4.4 生物指标螨:不得检出。4.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YJ 0006S201934.6 食品添加剂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
6、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将适量样品置于透明玻璃杯中,在正常的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有无外来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5.2 理化指标5.2.1 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还原糖分按 GB/T 3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不溶于水杂质按 GB/T 15108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方法检测。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
7、6.2 抽样产品抽样按每批随机抽取12袋,一半为测定样,另一半留样备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YJ 0006S201946.3 出厂检验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6.3.2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
8、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除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标签7.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产品内包装用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或GB 4806.7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箱。瓦楞纸箱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6543规定。7.3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具有防晒、防雨措施,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混运。7.4 贮存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库混存。8 保质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YJ 0006S20195按不同的产品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