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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HSW 0001 S-2021 人参调制蜜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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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模板标记勿删Q/HHSWQ/HHSW0001S-2021代替 Q/HHSW0001S-2020人参调制蜜制品2021-04-01 发布2021-04-02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华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华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HHSW0001S-2021223658S-20202021 04132024 0412Q/HHSW0001S-20211前言本标准由:吉林省华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华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惠明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企业:吉林省华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汪清县汪清镇天河路5号本标准代替 2020 年 09 月

2、 24 日备案的 Q/HHSW0001S-2020人参调制蜜制品,本标准自备案实施之日起,原同时废止。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8.1 标签样式有变化;8.1.1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修改为:每 100 克本品添加人参 20 克,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8.1.2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修改为:每 100 克本品添加人参 20 克,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Q/HHSW0001S-20212人参调制蜂蜜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人参浸膏、黄精固体饮料、饮用水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混

3、合、均质、包装加工而成的人参调制蜂蜜制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蜂产品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5、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0882果葡糖浆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HHSW0001S-20213Q/HWXT0031S-2018珲春闻晓堂参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人参浸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6、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人参调制蜜和人参黄精调制蜜。3.1人参调制蜜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人参浸膏、饮用水,经混合、均质、包装加工而成的人参调制蜜。3.2人参黄精调制蜜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黄精固体饮料、人参浸膏、饮用水,经混合、均质、包装加工而成的人参黄精调制蜜。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2 人参浸膏应符合 Q/HWXT0031S 的规定。每 100 克本

7、品种添加人参 3 克。4.1.3 黄精固体饮料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水浅黄色至黄棕色、或褐色取试样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和外观形态,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粘稠状、黏度适中,细腻,无杂质滋、气味具有特有的滋、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蔗糖,g/100g5GB/T 18932.22果糖和葡萄糖,g/100g36GB/T 18932.22水分

8、,%23GB 5009.3Q/HHSW0001S-20214人参总皂苷,%0.18GB/T 19506 附录B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8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 4789.3霉菌计数,CFU/g200GB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200GB 14963 附录A沙门氏菌0/25gGB 4789.4志贺氏菌0/25gGB 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

9、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分析与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

10、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Q/HHSW0001S-20215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抽样基数不低于 10kg,抽样数量为不少于 500g,检样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

11、样8.1.1 食品名称:人参调制蜜配料表(原料):蜂蜜、人参浸膏、水。净含量/规格:按定货要求制定其净含量,定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委托方和受委托生产方:按委托协议标注使用方法:温水冲溶后饮用。8.1.2 食品名称:人参黄精调制蜜配料表(原料):蜂蜜、黄精固体饮料、人参浸膏。净含量/规格:按定货要求制定其净含量,定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委托方和受委托生产方:按委托协议标注使

12、用方法:温水冲溶后饮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 100 克本品添加人参 20 克,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8.2营养成分表8.2.1 人参调制蜜营养标签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Q/HHSW0001S-20216项目每 100gNRV%能量1051kJ13%蛋白质0g0%脂肪0g0%碳水化合物61.8g21%钠101mg5%8.2.2 人参黄精调制蜜营养标签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970kJ12%蛋白质1.1g2%脂肪0g0%碳水化合物56.0g19%钠84mg4%9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5、GB 4806.7、GB 4806.10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10贮存成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阴凉、并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的仓库或 04冷藏库中(具体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隔墙离地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超过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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