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KJY陕西弘康精一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KJY 0002S2021人参黄精蛹虫草食丸2021-11-05 发布2021-12-05 实施陕西弘康精一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3 3 9 3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41 2 2 6HKJY 0002S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文件由陕西弘康精一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陕西弘康精一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春峰。本文件批准人:王春峰。本文件属首次发布。HKJY 0002S20211
2、人参黄精蛹虫草食丸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人参黄精蛹虫草食丸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黄精、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蛹虫草、枸杞子为原料,适量添加麦芽糊精、麦芽糖醇、蜂蜜为辅料,经粉碎、混合、压丸、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黄精蛹虫草食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267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SB/T 10347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HKJY 0002S20212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
5、局令 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计委2014年第1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黄精、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一部规定。3.1.2人参: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3.1.3蛹虫草:应符合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计委 2014 年第 10 号)的规定。3.1.4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
6、84 的规定。3.1.5麦芽糖醇: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3.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本品色泽均匀,应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外观圆整,大小一致,无粘连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5.0铅(以 Pb 计)/(mg/kg)0.49总皂苷/(mg/100g)10.0HKJY 0002S20213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
7、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762 及 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8、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一定量的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剥去所有包装,在自然光下,检查色泽、外观、滋味气味和杂质。4.2理化指标4.2.1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总皂苷:按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规定的方法测定。4.2.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微生物学检验: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HKJY 0002S202144.3.3大肠菌群:按 GB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JJF
9、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在成品库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随机抽样至少10个销售包装(不少于2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净含量。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 3.23.5 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
10、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6.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1.3不适宜
11、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食用真菌过敏者。6.1.4食用量:4g(20 丸)/天。HKJY 0002S20215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用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GB/T 15267、GB/T 28118、GB/T 30768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板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6.2.2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在符合本文件规定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