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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JW 0002 S-2019 蔬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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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FJJW 福 建 杰 味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JW 0002S2019 蔬菜干制品 2019-01-19 发布 2019-02-18 实施 福建杰味农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FJJW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1 月 19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杰味农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杰味农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洪水。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

2、JJW 0002S2019 1 蔬菜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为原料,经原料处理、切形或不切形、漂烫或不漂烫、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蔬菜干制品;也适用于以大包装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分选或不分选、烘干或不烘干、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小包装蔬菜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新鲜蔬菜:应新鲜、洁净、成熟度良好,无虫蛀、无畸形、无污染、无腐烂,无明显损伤,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规定。3.1.2 大包装蔬菜干制品:应洁净,无异味、无霉味、无杂质,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或符合供货商

5、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W 0002S2019 2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和滋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呈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无粘结,无霉变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 g)18 总灰分(以干基计)/(g/100 g)6.0 铅(以 Pb 计)/(mg/kg)1.0 二氧化硫残留量/(g

6、/kg)脱水马铃薯 其他干制蔬菜 0.4 0.2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规定 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

7、,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W 0002S2019 3 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验。5.2.4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 产品

8、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 抽样 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次样品,抽样数量为 20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两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4 产品检验 6.4.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 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总灰分。6.4.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

9、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和标志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W 0002S2019 4 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包含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不低于 9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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