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乐开口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LKK 0001S-2021 _ 冲调谷物粉 2021-05-16 发布 2021-05-16 实施_ 河南省乐开口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HLKK 0001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河南省乐开口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李单单、赵利纳。Q/HLKK 0001S-2021 冲调谷物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冲调谷物粉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豆、薏米、山药、芡实、燕麦(片)、荞麦、黑芝麻、黄豆、糙米、大麦、红米、黑豆、黑米、藜麦、白芸豆、白扁豆、小麦、赤小豆、绿豆、粳米、速溶豆浆粉、紫薯(粉)、黑米麦片、紫薯麦片
2、、藕粉、米片、麦芽、魔芋、黑麦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辅以枸杞、茯苓、核桃、桑葚、巴旦木、葛根、木瓜、薏仁、奇亚籽、低聚果糖、红枣、菊粉、莲子、百合、银耳、香蕉(粉)、芒果(粉)、苹果(粉)、马齿苋、阿胶、重瓣红玫瑰、黑木耳、大豆分离蛋白、葡萄糖、杏仁、圆苞车前子壳、草莓、甜菜根、脱脂乳粉、全脂乳粉、大麦苗、绿茶、麦芽糊精、抗性糊精、浓缩乳清蛋白、食用盐、椰子、猴头菇、冰糖、桔梗、低聚异麦芽糖、赤藓糖醇、哈密瓜、西兰花、黄原胶、三氯蔗糖(仅限即食谷物中使用)、鱼胶原蛋白肽、花生、芝麻、白砂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拣选、预处理、膨化或烘炒、粉碎、配料、混合、罐装、包装而成的冲调谷物粉。根据添加原料不同
3、,产品可分为不同品种。2 要求 2.1 原辅料 2.1.1 红豆、燕麦(片)、荞麦、黄豆、糙米、大麦、红米、黑豆、黑米、藜麦、白芸豆、白扁豆、小麦、赤小豆、绿豆、粳米、黑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2.1.2 山药、薏米、芡实、麦芽、枸杞、茯苓、桑葚、葛根、木瓜、薏仁、红枣、莲子、百合、马齿苋、阿胶、杏仁、桔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一部的规定。2.1.3 黑芝麻、核桃、巴旦木、花生、芝麻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2.1.4 速溶豆浆粉应符合 GB 2712 的规定。2.1.5 紫薯(粉)、魔芋、香蕉(粉)、芒果(粉)、苹果(粉)、草莓、甜菜根、大麦苗、椰子、哈密瓜、
4、西兰花应清洁、无污染、无虫蛀、无霉变,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2.1.6 黑米麦片、紫薯麦片、藕粉、米片应符合 GB 19640 的规定。2.1.7 麦芽糊精、抗性糊精、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2.1.8 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应符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2.1.9 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2.1.10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2.1.11 菊粉应符合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5 号公告的规定。2.1.12 银耳、黑木耳、猴头菇应符合 GB 7096
5、 的规定。Q/HLKK 0001S-2021 2.1.13 重瓣红玫瑰应符合原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的规定。2.1.14 大豆分离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规定。2.1.15 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SB/T 10634 的规定。2.1.16 脱脂乳粉、全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2.1.17 浓缩乳清蛋白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2.1.18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2.1.19 冰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2.1.20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21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
6、规定。2.1.22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2.1.23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2.1.2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性 状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固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性状 从样品中取出适量,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
7、方法 水分/(%)10.0 GB 5009.3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三氯蔗糖a/(g/kg)1.0 GB 22255 黄曲霉毒素 B1/(g/kg)5.0 GB 5009.22 展青霉素b/(g/kg)20 GB 5009.185 Q/HLKK 0001S-2021 注:*指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a仅适用于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检验。b仅适用于添加苹果(粉)的产品。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
8、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2 2 50 102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CFU/g)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注 1: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2.5 净含量及
9、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HLKK 0001S-2021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豆、薏米、山药、芡实、燕麦(片)、荞麦、黑芝麻、黄豆
10、、糙米、大麦、红米、黑豆、黑米、藜麦、白芸豆、白扁豆、小麦、赤小豆、绿豆、粳米、速溶豆浆粉、紫薯(粉)、黑米麦片、紫薯麦片、藕粉、米片、麦芽、魔芋、黑麦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辅以枸杞、茯苓、核桃、桑葚、巴旦木、葛根、木瓜、薏仁、奇亚籽、低聚果糖、红枣、菊粉、莲子、百合、银耳、香蕉(粉)、芒果(粉)、苹果(粉)、马齿苋、阿胶、重瓣红玫瑰、黑木耳、大豆分离蛋白、葡萄糖、杏仁、圆苞车前子壳、草莓、甜菜根、脱脂乳粉、全脂乳粉、大麦苗、绿茶、麦芽糊精、抗性糊精、浓缩乳清蛋白、食用盐、椰子、猴头菇、冰糖、桔梗、低聚异麦芽糖、赤藓糖醇、哈密瓜、西兰花、黄原胶、三氯蔗糖(仅限即食谷物中使用)、鱼胶原蛋白肽、花生、芝麻、白砂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拣选、预处理、膨化或烘炒、粉碎、配料、混合、罐装、包装而成的冲调谷物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的有关规定,参照 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省乐开口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