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酱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JZ 0004S-2021 _ 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2021-12-21 发布 2021-12-21 实施_ 河南酱仔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HJZ 0004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河南酱仔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晁习武、张冠军。Q/HJZ 0004S-2021 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精炼植物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橄榄油、棕榈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动物油(牛油、鸡油、猪油、羊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花椒、
2、八角、辣椒、肉桂、桂皮、小茴香、孜然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料(八角茴香油、大蒜油、肉豆蔻油、芫荽籽油、生姜油、洋葱油、中国肉桂油、丁香叶油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猪肉香精、羊肉香精、芝麻油香精、麻辣味香精、香辣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芝麻、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维生素 E(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调配、熬制、过滤或不过滤,包装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产品分类根据原料不同分为以下几类:香辣味食用调味油、麻辣味食用调味油、辣椒油调味油、香辣红油调味油、川香红油调味油、牛肉味食用调味油、鸡肉味食用调味油、猪肉味食用调味油、羊肉味食用调
3、味油、复合风味食用调味油(兼具香辛料及禽畜风味两种风味的复合风味食用调味油)。2 要求 2.1 原料要求 2.1.1 精炼植物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2.1.2 橄榄油应符合 GB/T 23347 和 GB 2716 的规定。2.1.3 棕榈油应符合 GB/T 15680 和 GB 2716 的规定。2.1.4 芝麻油应符合 GB/T 8233 和 GB 2716 的规定。2.1.5 食用牛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2.1.6 食用鸡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2.1.7 食用猪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2.1.8 食用羊油应符合 G
4、B 10146 的规定。2.1.9 食品用香料(八角茴香油、大蒜油、肉豆蔻油、芫荽籽油、生姜油、洋葱油、中国肉桂油、丁香叶油)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2.1.10 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猪肉香精、羊肉香精、芝麻油香精、麻辣味香精、香辣味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2.1.11 香辛料(花椒、八角、肉桂、桂皮、小茴香、孜然)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12 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2.1.13 维生素 E(抗氧化剂)应符合 GB 29942 的规定。2.1.14 辣椒红应符合 GB 1886.34 的规定。2.1.15 辣椒油树
5、脂应符合 GB 28314 的规定。Q/HJZ 0004S-2021 2.1.16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和 GB 19300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液体,均匀一致 从样品中取出50克,倒入一洁净烧杯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色泽 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 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滋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无焦臭、酸败和其他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6、水分,g/100g 5.0 GB 5009.3 酸价(KOH),mg/g 以植物油为主料 5.0 GB 5009.229 以动物油为主料 2.5 过氧化值,g/100g 以植物油为主料 0.25 GB 5009.227 以动物油为主料 0.2 丙二醛a,mg/100g 0.25 GB 5009.181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8 GB 5009.12 苯并(a)芘,g/kg 10 GB 5009.27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GB 5009.22*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a仅适用于以食
7、用动物油为主要原料的产品。2.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6 其它要求 Q/HJZ 0004S-202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31650 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的检验。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HJZ 0004S-2021 编制
8、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精炼植物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橄榄油、棕榈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动物油(牛油、鸡油、猪油、羊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花椒、八角、辣椒、肉桂、桂皮、小茴香、孜然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料(八角茴香油、大蒜油、肉豆蔻油、芫荽籽油、生姜油、洋葱油、中国肉桂油、丁香叶油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猪肉香精、羊肉香精、芝麻油香精、麻辣味香精、香辣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芝麻、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维生素 E(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调配、熬制、过滤或不过滤,包装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酱仔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