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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PYZ 0002 S-2019 植物葵花调和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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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备案号:备案号:QB64/0307S-2019 宁 夏 国 平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PYZ Q/GPYZ 0002S2019 植物葵花调和油 2019-07-12 发布 2019-07-12 实施 宁夏国平油脂有限公司 发布 Q/GPYZ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2716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确定。本标准由宁夏国平油脂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国平油脂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洪宾、马鑫、王海成、马芳。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GPYZ 0002S-2019 1 植物葵花调和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葵花调和油的定义、技术

2、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葵花籽为原料,经烘炒、压榨、精炼制成熟葵花籽油后,按一定比例加其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植物原油等,经调制而成的植物葵花调和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36 菜籽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8 动植物油脂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T 5530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的测定 GB/T 5538 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定义 胡麻调和油 以植物葵花油为主,适量添加一种或一种以上其他食

4、用植物油,经调制而成的葵花调和油,其中葵花油的比例不得低于30%。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菜籽油应符合GB1536要求。4.1.2 葵花籽油应符合GB10464要求。4.1.3 大豆油应符合GB1535要求。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质量要求 Q/GPYZ 0002k-2019 2 项 目 要 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50,红25 黄50,红20 黄50,红15 气味、滋味 具有本品种葵花调和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0以上)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20 不溶性杂质,%0.20 酸值(以KOH计),mg/g

5、 4.0 过氧化值,mmol/kg 7.5 溶剂残留量,mg/kg 100 4.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2716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8955规定。6 试验方法 6.1 透明度、气味、滋味按 GB/T5525 规定方法检验。6.2 色泽按 GB/T22460 规定方法检验。6.3 水分及挥发物按 GB/T5528 规定方法检验。6.4 不溶性杂质按 GB/T5529 规定方法检验。6.5 酸值按 GB/T5530 规定方法检验。6.6 过氧化值按 GB/T5538 规定方法检验。6.7 溶剂残留、卫生指标按 GB/T5009.37 规定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以同

6、一批原料生产、同一次灌装、同一质量等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在每批产品中按 GB/T5524 规定方法抽取样品进行检验。7.3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项目为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7.3.2 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GB7718规定。8.2 包装 Q/GPYZ 0002S-2019 3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容器应清洁、卫生、封口严密。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8.2.1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运。8.2.2 贮存 应贮存在0以上,阴凉通风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存。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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