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RA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GRA 0001S-2021蘸酱饼干2021-02-10 发布2021-02-20 实施广广 东东 谷谷 瑞瑞 澳澳 食食 品品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发 布备案号:44070065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3月0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RA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广东谷瑞澳食品限公司提出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红晶。本标准于2021年02月10日首次发布。Q/GRA 0001S-20211蘸酱饼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蘸酱饼干的技术要求、
2、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白砂糖、食用植物油、人造奶油、乳粉、食用盐、起酥油、碳酸氢钠、碳酸氢铵、-胡萝卜素、焦糖色(加氨生产、普通法、亚硫酸铵法)、蛋白酶、酵母、食品用香精、谷氨酸钠、焦亚硫酸钠的其中一种或多种,经和面、压面、成型、烘烤、冷却等工艺制成的饼干,配以代可可脂巧克力酱的组合包装,食用时将饼干蘸上代可可脂巧克力酱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355小麦粉GB 188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 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3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谷氨酸钠GB 18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GRA 0001S-20212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GB 967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
6、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0980饼干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38069起酥油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
7、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GB 2715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3.1.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5 人造奶油应符合 GB 15196 的规定。3.1.6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7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8 起酥油应符合 GB/T 38069、GB 15196 的规定。3.1.9 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规定。3.1.10 碳酸
8、氢铵应符合 GB 1888 的规定。3.1.11-胡萝卜素应符合 GB 8821 的规定。3.1.12 焦糖色(加氨生产、普通法、亚硫酸铵法)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3.1.13 蛋白酶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3.1.14 酵母应符合 GB 31639 的规定。3.1.15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6 谷氨酸钠应符合 GB 1886.306 的规定。3.1.17 焦亚硫酸钠应符合 GB 1886.7 的规定。3.1.18 代可可脂巧克力酱应符合 GB 9678.2 的规定。3.1.19 以上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9、 和 GB 2763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GRA 0001S-20213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滋味及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饼干,具有该品种饼干应有的性状,无霉变,无虫蛀,口感松脆细腻,不粘牙;代可可脂巧克力酱,酱体均匀细腻,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4.0碱度(以碳酸钠计),g/100g0.4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仅限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仅限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铅(
10、以 Pb 计),mg/kg0.4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要求。3.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
11、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按GB 7100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5.2.1 水分取产品中的饼干部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酸价取产品中的饼干部分,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Q/GRA 0001S-202145.2.3 过氧化值取产品中的饼干部分,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碱度取产品中的饼干部分,按GB/T 20980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5.3.1 菌落总数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12、大肠菌群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霉菌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沙门氏菌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食用方法将饼干蘸酱后,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按GB/T 30642的规定执行。6.4 出厂
13、检验6.4.1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6.4.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5 型式检验6.5.1 正常生产,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6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
14、外)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标志Q/GRA 0001S-20215包装箱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要求。7.2 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铝箔膜、袋应符合 GB/T 28118的要求,复合袋或复合膜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杯、塑料盒、塑料袋或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的要求,纸盒或纸板应符合 GB 4806
15、.8 的要求。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具有防鼠、防虫设施的仓库中。产品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外。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贮存。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按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