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FJBS 福 建 碧 山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BS0001S2019 代替 Q/FJBS 0001S-2016 香焖花生罐头 2019-03-01 发布 2019-04-01 实施 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BS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固形物含量、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酸价、过氧化值指标依据 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制定,铅、锡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
2、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锡的限量严于 GB 2762,黄曲霉毒素B1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微生物指标执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本标准代替 Q/FJBS 0001S-2016香焖花生罐头。本标准与 Q/FJBS 0001S-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引用文件采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理化指标中修改了锡的限量,增加了铅、酸价、过氧化值限量指标。修改了保质期的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FJBS 0001S-2016 废止。本标准由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碧山食
3、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华、蔡连辉。本标准于 2016 年 3 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1S2019 1 香焖花生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香焖花生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以饮用水、食用盐、味精、香辛料、食品用香精、D-异抗坏血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为辅料,经清理、浸泡、预煮、调味、灌装、密封、高温杀菌等工艺制成的香焖花生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4、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32 花生 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
5、无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
6、和阿力甜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1S2019 2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7、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花生仁:应符合 GB/T 1532 的要求。3.1.2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要求。3.1.4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要求。3.1.5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3.1.6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7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00 的要求。3.1.9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8、GB 1886.171 的要求。3.1.10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要求。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色泽 花生仁呈熟制后的正常色泽 组织形态 软硬适度,颗粒基本完整,允许有脱膜、开瓣及少量破碎粒 滋味与气味 具有香焖花生罐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1S2019 3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固形物含量,%60 氯化物(以 NaCL 计),%6.
9、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5 铅(以 Pb 计),mg/kg 0.2 锡(以 Sn 计)a,mg/kg 250 黄曲霉毒素 B1,g/kg 20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kg 0.5 a仅限于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食品用香精、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最为 0.25
10、g/kg,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最大使用最为 0.5g/kg。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0 的要求。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进行。4.2 氯化物 按 GB 5009.4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3 酸价 按 GB 5009.229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4 过氧化值 按 GB 5009.22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1S2019 4 4
11、.5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4.6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进行。4.7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8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按 GB 5009.263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9 微生物指标 按 GB4789.26 规定执行。4.10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 检验规则 按 QB/T1006 中的规定执行。其中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净含量、微生物指标。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内包装采用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成型容器或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金属容器应符合 GB 4806.9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 GB 4806.5 的要求,塑料成型容器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 QB/T 4631 中的规定执行。7 保质期 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