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TMY福 建省 古 田 闽 越 食 品有 限 公司 企 业标 准Q/GTMY 0006S2019代替 Q/GTMY 0006S2017脱水蔬菜2019-12-12 发布2020-01-13 实施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GTMY 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食品安全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其中铅限量严于国家标准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脱水蔬菜Q/GTMY 0006S-2017 备案号
2、:05933500027S-2017本标准与脱水蔬菜Q/GTMY 0006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为到期延续修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补充和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补充和修改了理化指标;本标准修改了保质期的规定。本标准由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6S20191脱水蔬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脱水蔬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叶菜类蔬菜、茎类蔬菜、茄果类蔬菜、根茎类蔬菜、鳞茎类蔬菜
3、(含百合)、水生类蔬菜(含芡实、莲子、湘莲子)、其他薯芋类蔬菜(含山药)、其他类蔬菜(含竹笋、黄花菜)为原料,经选剔、清洗或漂烫预处理,采用自然干燥或热风干燥的方法而制成的非即食脱水蔬菜,也适用于以大包装脱水蔬菜为原料,经称量、包装而成的小包装非即食脱水蔬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
5、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15 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要求3.1原辅料3.1.1新鲜蔬菜、大包装脱水蔬菜:应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6S201923.1.3百合、芡实、山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15 年版)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
6、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 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具有本品种加工干燥后固有的形态,同一品种的规格应基本均匀,呈疏松干燥状态,无粘结气 味具有本蔬菜品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3灰分(以干基计)/(g/100g)7铅(以Pb计)a/(mg/kg)叶菜类脱水蔬菜薯类脱水蔬菜茎类、茄果类、根茎类、鳞茎类、水生类、其他类脱水蔬菜0.30.20.1二氧化硫残留量b/(mg/kg)0.2a按鲜重计,脱水蔬菜的铅限量以相应新鲜蔬菜的铅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折算,其脱水率按 80
7、%计b按 GB 2760 带入原则的规定3.4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试验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6S201934.1感官要求将适量的样品置于洁净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有否外来杂质、嗅其气味,判别有无异味。4.2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测。4.
8、3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测。4.4铅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4.5净含量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测。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抽样小包装产品每批抽样按总包装箱的3随机抽取,然后在抽取的包装箱中每箱抽取2包,样品数不少于12包(总净含量1kg);大包装产品在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kg样品。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出厂前,需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感官要求、水分、灰分、净含量。5.4型
9、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若有下列情況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当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重新抽双倍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6S201946.1标志产品包装上标签标志应符
10、合GB 7718、GB 28050的要求;外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产品包装用符合GB 9683规定的食品复合袋装,且应封口严密;外包装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得与有害、有毒或有异味物品混贮,贮存时产品应离地、离墙,并有防鼠、防虫措施。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未经启封,保质期以外包装袋或标签上标示的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