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筷筷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KS 0001S-2022 _ 黄豆西瓜调味酱 2022-03-30 发布 2022-03-30 实施_ 河南筷筷香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HKS 0001S-2022 前 言 本标准由河南筷筷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筷筷香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瑞平。Q/HKS 0001S-2022 黄豆西瓜调味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豆西瓜调味酱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浸泡、蒸煮、摊晾,拌入小麦粉制曲,经晾晒后加入西瓜(经清洗、剥皮、打碎)发酵、贮存后,加入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大豆
2、油、菜籽油中的一种)、辣椒粉、芝麻、葱粒、姜片,经炒制,加入或不加入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中的一种或全部,经灌装、灭菌、装箱而成的黄豆西瓜调味酱。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黄豆应符合 GB 1352 和 GB 2715 的规定。2.1.2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和GB 2716的规定。2.1.3 大豆油应符合GB/T 1535和GB 2716的规定。2.1.4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和GB 13104的规定。2.1.5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规定。2.1.6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和 GB 2715 的规定。2.1.7 芝麻应符合
3、 GB/T 11761 和 GB 19300 的规定。2.1.8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2.1.9 辣椒粉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10 西瓜、葱粒、姜片应清洁卫生无污染,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2.1.11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2.1.12 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 状 半固态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
4、其滋味 色 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Q/HKS 0001S-2022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65 GB 5009.3 食用盐(以 NaCl 计),g/100g 15.0 GB 5009.44 氨基酸态氮,g/100g 0.3 GB 5009.23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GB 5009.227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 0.8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GB 50
5、09.22 苯甲酸钠a(以苯甲酸计),g/kg 1.0 GB 5009.28 山梨酸钾a(以山梨酸计),g/kg 0.5 GB 5009.28 注 1: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a 仅适用于添加该添加剂的产品,且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 GB 2760 规定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沙门氏菌,/25g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6、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2.7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 检验 Q/HKS 0001S-20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氨基酸态氮、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7、型式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Q/HKS 0001S-2022 编制说明 黄豆西瓜调味酱是以黄豆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浸泡、蒸煮、摊晾,拌入小麦粉制曲,经晾晒后加入西瓜(经清洗、剥皮、打碎)发酵、贮存后,加入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中的一种)、辣椒粉、芝麻、葱粒、姜片,经炒制,加入或不加入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中的一种或全部,经灌装、灭菌、装箱而成的黄豆西瓜调味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0 中的类别为:配制酱,类别号为:12.05.02。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筷筷香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