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07-23 发布 2019-07-23 实施 Q/HBTJ 河 北 太 极 酒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Q/HBTJ 0004S-2019 代替Q/HBTJ 0004S-2016 圆葱葡萄酒 河北太极酒业河北太极酒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15.02 备 案 号:13189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有效日期:2024年09月02日 Q/HBTJ 0004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
2、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参照了GB/T 15037葡萄酒,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代替Q/HBTJ 0004S-2016圆葱葡萄酒,本标准与Q/HBTJ 0004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圆葱酒和山梨酸钾质量标准;修改了部分检验方法;修改了酒精度和甲醇、干浸出物、铅指标值;删除了铜、铁指标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由河北太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太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多强、郝运芳、孙海波。本标准于2019年7月23日
3、由河北太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郭多强郭多强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7月23日修改后第二次发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HBTJ 0004S-2016圆葱葡萄酒。Q/HBTJ 0004S-2019 1 圆葱葡萄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圆葱葡萄酒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酒(红、白、桃红)为主要原料,加入圆葱发酵酒、山梨酸钾,经调配、过滤、灌装而成的圆葱葡萄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4、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037 葡萄酒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产品分类 按酒中的含糖量不同,本标准产品分为:干型圆葱葡萄酒、半干型圆葱葡萄酒、半甜型圆葱葡萄酒、甜型圆葱葡萄酒。3.1 干型圆葱葡萄酒 含糖小于或等于4g/L的圆葱葡萄酒。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
6、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g/L时,含糖最高为9g/L的圆葱葡萄酒。3.2 半干型圆葱葡萄酒 含糖大于干型圆葱葡萄酒,最高为12g/L圆葱葡萄酒。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g/L时,含糖最高为18g/L的圆葱葡萄酒。Q/HBTJ 0004S-2019 2 3.3 半甜型圆葱葡萄酒 含糖大于半干型圆葱葡萄酒,最高为45.0g/L的圆葱葡萄酒。3.4 甜型圆葱葡萄酒 含糖大于45.0g/L的圆葱葡萄酒。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葡萄酒(红、白、桃红)应符合GB/T 15037、GB 2758 的规定。4.1.2 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3 圆葱
7、发酵酒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浅黄色、金黄色、紫红、深红、宝石红、红微带棕色、棕红色 GB/T 15038 口味与香气 酒体丰满完整、优雅协调、酸甜适口、细致柔谐、醇和爽口、回味悠长,具有圆葱葡萄调制酒独特的香气及酒香,无异杂香气 风格 具有圆葱葡萄调制酒的典型风格 组织状态 清澄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沉淀物、无明显悬浮物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型 半干型 半甜型 甜型 总糖(以葡萄糖计)/(g/L)4.0 4.112.0 12.145.0 45.1 GB/T
8、 15038 酒精度(20)(vol)/(%)7 GB 5009.225 挥发酸(以乙酸计)/(g/L)1.2 GB/T 15038 干浸出物/(g/L)12.0 甲醇/(mg/L)250(370)GB 5009.266 铅(Pb)/(mg/L)0.16 GB 5009.12 注:括号中数值仅限为以红葡萄酒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Q/HBTJ 0004S-2019 3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 检验方法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GB/T 4789.25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
9、89.1执行 4.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要求。按JJF1070检验。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5.2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标准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由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方法和数量 7.2.1 按表4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瓶为单位。表4 抽样表 批量范围/箱 样本数/箱 单位样本数/瓶 50 3 3 501200 5 2 12013500
10、 8 1 3501以上 13 1 7.2.2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并立即送化验室。7.3 出厂检验 7.3.1 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酒精度、净含量。7.3.2 每批产品需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出厂。Q/HBTJ 0004S-2019 4 7.4 型式检验 7.4.1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4.24.5中规定的全部项目。7.4.2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
11、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各项指标全部合格时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8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8.1 标识 8.1.1 标签按GB 7718、GB 275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并标注产品类型(或含糖量)。8.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8.1.
12、3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8.2.2 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8.3 贮存、运输 8.3.1 用软木塞或替代品封装的酒,在贮运时应“倒放”或“卧放”。8.3.3 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禁火种 8.4 运输 8.4.1 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物品同贮同运。8.4.2 运输温度宜保持在535。贮存温度宜保持在535。8.4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酒精度小于10(vol)/(%)的产品保质期3年,大于等于10(vol)/(%)的产品按GB 2758
13、规定执行。Q/HBTJ 0004S-2019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圆葱发酵酒质量要求 A.1 原料要求 A.1.1以葱头肥大、外皮光泽、不烂、无机械伤痕和泥土、鲜葱头不带叶片、储藏后不松软、不抽苔、鳞片紧密、含水量少、辛辣和甜味浓的为佳,并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A.1.2 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A.1.3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 的规定。A.1.3 酿酒酵母应符合GB/T 20886、GB 31639 的规定。A.2 生产工艺流程 以圆葱汁(鲜圆葱经筛选、清洗、粉碎、压榨而成)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比例的白砂糖,经酿酒酵母密闭发酵,硅藻土过滤,再加入适量
14、柠檬酸、L-苹果酸、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纳他霉素,经调配、杀菌、灌装而成的产品。A.3 技术要求 A.3.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浅黄色至金黄色 组织状态 清澄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沉淀物、无明显悬浮物 口味与香气 酒体丰满完整、优雅协调、酸甜适口、细致柔谐、醇和爽口、回味悠长,具有圆葱发酵酒独特的香气及酒香,无异杂香气 风格 具有圆葱发酵酒的典型风格 A.3.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A.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干型 半干型 半甜型 甜型 总糖(以葡萄糖计)/(g/L)4.0 4.112.0 12.145.0 45.1 柠
15、檬酸/(g/L)1.0 酒精度(20)(vol)/(%)7 挥发酸(以乙酸计)/(g/L)1.2 干浸出物/(g/L)3.0 甲醇/(mg/L)250 铅(Pb)/(mg/L)0.16 Q/HBTJ 0004S-2019 1 A.3.3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A.3的规定。表 A.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A.4 食品添加剂 A.4.1 食品添加剂质量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L-苹果酸用应符合GB 1886.40的规定;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食用香精应符合GB 30316的规定;纳他霉素应符合GB 25532的规定;硅藻土应符合GB 14936的规定。A.4.2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该附录依据河北太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Q/HBTJ 0004S-2019圆葱葡萄酒制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