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J 0005S-2019 _ 调味油 2019-07-11 发布 2019-07-11 实施_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Q/HNJ 0005S-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盘欣、王玮、李丹阳、袁小涛、耿颍丽、邓瑞、陈志锋、林乐。Q/HNJ 0005S-2019 调味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
2、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筛选辣椒、花椒、大蒜、生姜(干姜)、大葱、肉桂、孜然、芥末中的几种为辅料,经热油浸出、过滤、沉淀、包装制成的调味油:或者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选用辣椒油树脂、食品用香精(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香葱油、肉桂皮油、孜然油、芥末油中)的几种为辅料,经调配、混合、包装、制成的调味油。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菜籽油应符合 GB/T 1536 和 GB2716 的规定。2.1.2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 和 GB2716 的规定。2.1.3 辣椒应符
3、合 GB/T 30382 的规定。2.1.4 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规定。2.1.5 大蒜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6 生姜(干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2.1.7 大葱应符合 NY/T 1835 的规定。2.1.8 肉桂符合GB/T 30381、GB/T 15691的规定。2.1.9 孜然应符合 GB/T 22267 的规定。2.1.10 芥末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11 辣椒油树脂应符合 GB 28314 的规定。2.1.12 食品用香精(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香葱油、肉桂皮油、孜然油、芥末油)应符合 GB 30
4、616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Q/HNJ 0005S-2019 性 状 液体透明,允许微浊 从样品中取出50mL,置洁净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性状、色泽、嗅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检查有无外来杂质。色 泽 辣椒调味油 红色或棕红色 花椒调味油 橙色或橙黄色 麻辣调味油 暗红色或棕红色 姜调味油 黄色或棕黄色 蒜调味油 浅黄色 葱调味油 浅黄色 肉桂调味油 棕黄色 孜然调味油 浅绿色 芥末调味油 浅绿色 气 味 辣椒调味油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花椒调味油 麻辣调味油 姜调味油 蒜调味油 葱调味
5、油 肉桂调味油 孜然调味油 芥末调味油 滋 味 辣椒调味油 具有辣椒油固有的香味和辣味,口感良好 花椒调味油 具有花椒油固有的香味和麻味,口感良好 麻辣调味油 具有麻辣油固有的香味和麻辣味,口感良好 姜调味油 具有姜油固有的香味和辛辣味,口感良好 蒜调味油 具有蒜油固有的香味,口感良好 葱调味油 具有葱油固有的香味,口感良好 肉桂调味油 具有肉桂油固有的香味,口感良好 孜然调味油 具有孜然油固有的香味,口感良好 芥末调味油 具有芥末油固有的香味,口感良好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Q/HNJ 0005S-2019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6、检验方法 水分及挥发物,%0.8 GB 5009.236 酸价(KOH)(以脂肪计),mg/g 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mmol/kg 7.5 GB 5009.227 黄曲霉毒素B1,g/kg 5.0 GB 5009.22 铅(以Pb计),mg/kg 0.8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 5009.11 该项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2.4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6 其它卫生要求 食品
7、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_ Q/HNJ 0005S-2019 编制说明 调味油是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筛选辣椒、花椒、大蒜、生姜(干姜)、大葱、肉桂、孜然、芥末中的几种为辅料,经热油浸出、过滤、沉淀、包装制成的调味油:或者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选用辣椒油树脂、食品用香精(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香葱油、肉桂皮油、孜然油、芥末油中)的几种为辅料,经调配、混合、包装、制成的调味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