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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CF 0052 S-2019 海参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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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华东川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CF 0052S2019 海参罐头 2019-10-22 发布 2019-11-11 实施 华东川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HDCF Q/HDCF 0052S2019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中的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而制定;食品安全指标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

2、物限量的要求加以规定,微生物指标根据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中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加以规定。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中“铅”的限量要求严于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应规定。本标准的试验方法主要引用国家标准试验方法。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华东川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华东川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一零一食品研究所、国家红藻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集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福建省海洋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厦门市海洋功能食品重点实验室共

3、同起草。本标准由华东川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永波、沈永利。本标准为首次制订。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DCF 0052S2019 1 海参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参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及召回。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干海参、鸡精调味料、食用盐为原料,经物料处理、清理去杂、修整、汤汁调配、装罐、封口(或封盖)、高温灭菌、冷却、贴标(或喷码)、包装而制成的海参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4、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

5、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pH 值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6、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544 瓦楞纸板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DCF 0052S2019 2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

7、16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3.1.2 干海参 应符合GB 31602 的规定。3.1.3 鸡精调味料 应符合SB/T 10371 的规定,并符合GB 31644 的规定。3.1

8、.4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 的规定,并符合GB 2721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容 器 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袋),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GB/T 10786 内容物 色 泽 具正常色泽,允许有添加辅料所带入的特有颜色。组织形态 含有块状或条形固形物,允许少量碎屑,久置后允许有可摇匀的沉淀。滋味气味 具有海参罐头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DCF 0052S2019 3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

9、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g/100g 25.0 GB/T 10786 pH 8.0 GB 5009.237 氯化物(以 Cl-计),g/100g 2.0 GB 5009.44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0.5 GB 5009.11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GB 5009.17 铬(以 Cr 计),mg/kg 2.0 GB 5009.123 多氯联苯a,mg/kg 0.5 GB 5009.190 锡b(以 Sn 计),mg/kg 250 GB 5009.16 a 多氯联苯

10、以 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b 仅限于采用马口铁罐(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海参罐头。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3.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5.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 的规定。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 的规定检验。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11、 应符合GB 8950 和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DCF 0052S2019 4 5.1.1 出厂检验 5.1.1.1 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5.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pH、氯化物和微生物指标。5.1.2 型式检验 5.1.2.1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5.1.2.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5.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

12、定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对质量有争议时,需要仲裁时。5.2 组批与抽样 5.2.1 组批 工艺条件相同的,同一生产线上,同一班组或同一天生产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次。5.2.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20 个最小包装,且样品量不少于 2kg。样品平均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 判定规则 5.3.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3.2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

13、准规定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和标志 6.1.1 标签应清晰、牢固,其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6.1.2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包装容器应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味,并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6.2.1 包装容器 复合塑料包装膜袋应符合GB 9683 的相关要求,玻璃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5 的相关要

14、求,塑料包装容器和塑料瓶盖应符合GB 4806.7 的相关要求,金属包装容器和金属瓶盖应符合GB 4806.9 的相关要求。且封口严密,不漏气,包装标识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DCF 0052S2019 5 6.2.2 包装纸箱 外包装瓦楞纸箱和瓦楞纸板应符合分别 GB/T 6543 和 GB/T 6544 的有关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严禁与不清洁、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碰、防晒、防雨淋。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通风、干燥、阴凉、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纸箱码垛应离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的物品一起贮存。7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保质期从生产之日起为不少于 3 个月。8 召回 应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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