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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BLS 0001 S-2019 复合调味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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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JBLS 仙 游久不离 食品发展 有限公司 企业标 准 Q/JBLS 0001S2019 代替 Q/JBLS 0001S2016 复合调味粉 2019-08-06 发布 2019-09-03 实施 仙游久不离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发 布 Q/JBLS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感官要求及质量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安全性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进行制定。其中,铅限量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

2、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BLS 0001S2016。本标准与 Q/JBLS 0001S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删除了产品分类;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污染物限量;删除了微生物限量。本标准由仙游久不离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仙游久不离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捷良。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BLS 0001S2011、Q/JBLS 0001S2014、Q/JBLS 0001S2016。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LS 0001S2019 1 复合调味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

3、、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香辛料粉、酵母抽提物、鸡肉粉(或猪肉粉或牛肉粉)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为主要原料,配以麦芽糊精、食用淀粉、葡萄糖粉、芝麻、食用植物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二氧化硅、羧甲基纤维素钠、食品用香精,经配料、混合搅拌、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复合调味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

4、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LS 0001S2019 2 表1 感官

6、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干燥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 状态 呈干燥均匀的微小颗粒状或粉末状,无明显结块,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 g 14.0 GB 5009.3 氯化物(以 Cl-计或以氯计),%40.0 GB 5009.44 氨基酸态氮,g/100 g 0.1 GB 5009.235 总氮(以 N 计),g/100 g 0.2 GB 5009.5 3.4 污染

7、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4.2

8、抽样 从每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6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LS 0001S2019 3 4.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4.3.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和净含量。4.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来源或关键工艺、设备发

9、生变化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4.4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不符合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1 标志、标签 5.1.1 产品预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号令的规定。5.1.2 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和地址、规格、数量、执

10、行标准、保质期及贮存条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 5.2.1 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袋或塑料罐,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封口应严密、防潮。5.2.2 产品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箱体必须牢固,胶封应结实。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撞击、挤压。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避免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严禁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或水分较高的物品混贮。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LS 0001S2019 4 5.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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