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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B 0012 S-2021 无核葡萄干.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80124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539.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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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备案号:Q/JB Q/JB 0012S-2021 无核葡萄干 2021-05-10 发布 2021-05-10 实施 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备案号:44510251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8月2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JB 001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婉媛、陈树

2、鹏、丁度高、卜智斌、林奕楠、郭冬玲、杨勤。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5月10日。Q/JB 0012S-2021 1 无核葡萄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核葡萄干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疆吐鲁番原料产地的无核(去核)葡萄干为原料,经除杂、杀菌、分装制成的无核葡萄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3、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食品中水分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26 植物性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NY/T 705 无核葡萄干 JJF 1070

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JB 0012S-2021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02 号令(2007)和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饱满度 葡萄干颗粒饱满的程度。3.2绿色果粒 主色调为绿色或黄绿色的果粒。3.3黄色果粒 主色调为黄色的果粒。3.4劣质果粒 霉烂、破损、褐色或黑褐色、渗糖和干瘪的果粒。3.5褐色果粒 主色调为褐色或黑褐色的果粒。3.6渗糖果粒 果内糖汁外渗或被其他果粒渗出的糖汁污染的果粒。3.7霉烂果粒 部分或全部

6、发霉腐败的果粒。3.8破损果粒 由机械损伤造成的破损果粒。3.9干瘪果粒 明显小而干瘪的果粒。3.10虫蛀果粒 被虫蛀食的果粒 3.11杂质 葡萄穗轴、果梗、石砾、土粒、尘土、干花蕾和枯枝败叶等非可食部分的统称。3.12主色调 样品出去劣质果粒后呈现的总体颜色。4 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 产品符合表1要求 Q/JB 0012S-2021 3 4.2等级 无核葡萄干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产品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色泽 具有本产品正常的颜色,色泽一致 具有本产品正常的颜色,色泽基本接近 性状 果粒饱满,质地柔软,大小均匀整齐,无虫蛀果

7、粒 果粒较饱满,质地柔软,大小均匀整齐,无虫蛀果粒 气味及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味,无异味 杂质/%0.3 0.5 1.0 1.5 劣质果率/%2.0 5.0 7.5 10.0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水分/%15 铅(以Pb计)/mg/kg 0.45 镉(以Cd计)/mg/kg 0.25 三唑酮/mg/kg 0.5 其他农药残留指标 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注:三唑酮即粉锈宁。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b(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3 1

8、04 大肠菌群 5 2 1 10 霉菌 20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Q/JB 0012S-2021 4 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注:1、b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2、n 为同一批次样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外观和颜色 按NY/T705的规定执行。6.2等

9、级检测 6.2.1杂质 按NY/T705的规定执行。6.2.2劣质果率 按NY/T705的规定执行。6.3理化指标 6.3.1水分 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6.3.2铅 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6.3.3镉 按GB5009.15的规定执行。6.3.4三唑酮 按GB/T5009.126的规定执行。6.4微生物指标检测 6.4.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的规定执行。Q/JB 0012S-2021 5 6.4.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的规定执行。6.4.2 霉菌 按 GB 4789.15 的规定执行。6.4.3沙门氏菌 按GB4789.4的规定执行。6.4.4

10、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第二法的规定执行。6.4.5溶血性链球菌 按GB4789.11的规定执行。6.5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并做好原料名称、产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登记工作。7.2出厂检验 7.2.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2.2净含量、感官要求、等级、水分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定期抽检。7.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

11、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4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5抽样方法 从生产线或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抽取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言需求。7.6判定规则 Q/JB 0012S-2021 6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签

12、、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8.1.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采用塑料复合膜包装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采用塑料瓶或杯包装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并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发展新的包装材料,新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8.1.2最小食用包装应封口严密,不得泄漏。8.1.3外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8.2标签和标志 8.2.1包装储运标志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8.2.2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8.2.3 产品外包装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生产执行标准、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生产商、生产商地址及联系电话。8.2.4 预包装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8.3运输 产品运输时要避免日晒、雨淋、碰撞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8.5贮存 8.5.1在常温或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及避免阳光直晒的场所密封存放,严禁与地面之间接触,垫板与地面之间距离应10cm以上,箱与墙壁之间距离20cm以上,应防潮隔湿,不得与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共同存放。8.5.2 产品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且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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