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JHJRQ/JHJR0011S-2021杂粮面条2021-03-15 发布2021-03-15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JHJR0011S-2021220932S-20212021 03312024 0330Q/JHJR0011S-20211杂粮面条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玉米粉、荞麦粉、橡子粉、玉米淀粉、可可粉、绿豆(粉碎制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碳酸钠、食用酒精,经原料处理,合面、压延成型、晾干或不晾干、包装制成的非即食谷物粉类制成品杂粮面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2、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大米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
3、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2绿豆GB/T 10463玉米粉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706可可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NY/T 894绿色食品 荞麦及荞麦粉JJ
4、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JHJR0011S-20212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大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3.1.2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3.1.3荞麦粉应符合 NY/T 894 的规定。3.1.4橡子粉、玉米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3.1.5可可粉应符合 GB 20706 的规定。3.1.6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规定。3.
5、1.7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8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3.1.9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3.1.10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用嗅觉鉴别香气,用口感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条状、粗细均匀、外形整齐滋、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变及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30GB 5009.3食盐(以Nacl计),2.0GB 50
6、09.44酸度,mL/10g4.0GB 5009.239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g/kg20GB 5009.223.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HJR0011S-20213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碳酸钠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
7、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酸度、标签、包装。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不少于 2kg),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个销售包装。样品分成两份,1 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备查,10 袋留样备查。6.5
8、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Q/JHJR0011S-20214食品名称:杂粮面条配料表:大米、玉米粉、荞麦粉、橡子粉、玉米淀粉、可可粉、绿豆、食用盐、碳酸钠、食用酒精(其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原料)净含量/规格:根据生产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9、兰家镇东道村联系方式:13624469809生产日期:根据实际生产而定保质期:6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22010308993产品标准代号:Q/JHJR0011S食用方法:熟制后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442 千焦(kJ)17%蛋白质7.0 克(g)12%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78.0 克(g)26%钠217 毫克(mg)11%8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