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JWTS 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WTS 0005S2020 代替 Q/JWTS 0005S-2017 谷物碾磨制品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2-01 发布 2020-02-20 实施 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JWTS 0005S-2017谷物碾磨制品的修订。本标准与Q/JWTS 0005S-2017谷物碾磨制品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2 规范性引用文件”、“5 试验方法”中增减的检验方法标准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进行更新;其余内容不变。本标准
2、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宗强、陈伟元。本标准适用于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委托或授权生产的公司:1、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工业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工业区新宅300号;2、金惟他(泉州)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工业区新宅300号;3、金维他(张北)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经济开发
3、区新村产业园。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WTS 0005S-2017谷物碾磨制品。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Q/JWTS 0005S-2014谷物碾磨制品,2014 年 11 月发布,Q/JWTS 0005S-2017谷物碾磨制品,2017 年 02 月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1 谷物碾磨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碾磨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燕麦、黑麦、大麦、小麦、荞麦、青稞、高粱、蚕豆、豌豆、小豆、绿豆中的
4、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洗、灭酶、切粒(或不切粒)、熟化、压片成型、干燥、筛分、碾磨(或不碾磨)、包装,或经清选、去杂、分选、碾皮、抛光、包装制成,经冲调或加热食用的谷物碾磨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
6、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7、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2 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 高粱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458 荞麦 GB/T 10459 蚕豆 GB/T 10460 豌豆 GB/T 10
8、461 小豆 GB/T 10462 绿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4 谷物碾磨制品 脂肪酸值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60 燕麦米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3.1 麦片 以燕麦、黑麦、大麦、小麦、荞麦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洗、灭酶、切粒(或不切粒)、熟化、压片成型、干燥、筛分、包装制成,经冲调或加
9、热食用的麦片。3.2 谷物片 以青稞、高粱、蚕豆、豌豆、小豆、绿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洗、灭酶、切粒(或不切粒)、熟化、压片成型、干燥、筛分、包装制成,经冲调或加热食用的谷物片。3.3 谷物粉 以燕麦、黑麦、大麦、小麦、荞麦、青稞、高粱、蚕豆、豌豆、小豆、绿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洗、灭酶、切粒(或不切粒)、熟化、压片成型、干燥、筛分、碾磨、包装制成,经冲调或加热食用的谷物粉。3.4 谷物米 以燕麦、黑麦、大麦、小麦、荞麦、青稞、高粱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选、去杂、分选、碾皮、抛光、包装制成的经熟制后可食用的非即食谷物米。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
10、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3 4.1.1 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4.1.2 高粱应符合 GB/T 8231 的规定。4.1.3 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规定。4.1.4 蚕豆应符合 GB/T 10459 的规定。4.1.5 豌豆应符合 GB/T 10460 的规定。4.1.6 小豆应符合 GB/T 10461 的规定。4.1.7 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规定。4.1.8 燕麦应符合 LS/T 3260 或相关食品标准的规定。4.1.9 黑麦、大麦、青稞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
11、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组织形态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麦片 谷物片 谷物粉 谷物米 水分/(g/100g)12.0 13.5 脂肪/(g/100g)10.0/蛋白质/(g/100g)10.0 粗细度/通过 CQ7 号筛/灰分(干基)/(g/100g)/5.0/含砂量/(g/100g)/0.03/磁性金属物/(g/kg)/0.003/脂肪酸值(干基)(KOH)/(mg/10
12、0g)/150 150 六六六/(mg/kg)0.05 滴滴涕/(mg/kg)0.05 甲基毒死蜱/(mg/kg)5a 溴氰菊酯/(mg/kg)0.2 黄曲霉毒素B1/(g/kg)5 总汞(以 Hg 计)/(mg/kg)0.0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4 铅(以 Pb 计)/(mg/kg)0.5 0.2 镉(以 Cd 计)/(mg/kg)0.1 铬(以 Cr 计)/(mg/kg)1.0 a 该限量为临时限量。注:其他农药残留指标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
13、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霉菌/(CFU/g)5 2 50 102 致病菌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 103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1: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注2:仅限麦片、谷物片、谷物粉需检测微生物指标。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14、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5.1.1 色泽、组织形态、杂质 称取30g样品,放于洁净、干燥的白色平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5.1.2 滋味与气味 麦片、谷物片、谷物粉:取样品25g,放于一个适宜容器中,倒入约200ml 80以上的热开水,搅拌均匀,焖泡3分钟,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谷物米经清洗蒸煮熟
15、制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5 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5.2.2 脂肪 按 GB 5009.6 的规定执行。5.2.3 蛋白质 按 GB 5009.5 的规定执行。5.2.4 粗细度 按GB/T 5507的规定执行。5.2.5 灰分 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5.2.6 含砂量 按GB/T 5508的规定执行。5.2.7 磁性金属物 按GB/T 5509的规定执行。5.2.8 脂肪酸值 按GB/T 15684的规定执行。5.2.9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
16、/T 5009.19的规定执行。5.2.10 甲基毒死蜱 按GB/T 5009.145的规定执行。5.2.11 溴氰菊酯 按GB/T 5009.110的规定执行。5.2.12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的规定执行。5.2.13 总汞 按GB 5009.17的规定执行。5.2.14 总砷 按GB 5009.11的规定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TS 0005S2020 6 5.2.15 铅 按 GB 5009.12 的规定执行。5.2.16 镉 按 GB 5009.15 的规定执行。5.2.17 铬 按 GB 5009.123 的规定执行。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的规定执行。5.3.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中的规定执行。5.3.3 霉菌 按 GB 4789.15 的规定执行。5.3.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4、GB 4789.10 中第二法的规定执行。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