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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OS 0007 S-2019 固体饮料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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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固体饮料I备案号:36103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12月16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5日Q/JO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OS 0007S-20192019-10-15 发布2019-10-31 实施江西欧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

2、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8 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项下的“固体饮料类”铅限量(以Pb计)1.0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欧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简勇学、黄建丽、贾光荣。本标准批准人:魏萍。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

4、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1 固体饮料 I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饮料I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糖、水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plena)、桂花、红枣、枸杞、桂圆、生姜,经熬煮、成型或不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I。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5、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

6、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413.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7、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383 生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4561 红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8、备案Q/JOS 0007S-2019 2 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红糖 应符合QB/T 4561的规定。3.1.2 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plena)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中相应的规定,其污染物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3 桂花 应符合干燥、无异味、无霉变,其污染物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

9、的规定。3.1.4 红枣、枸杞、桂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中相应的规定。其污染物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5 生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3.1.6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块状:表面光滑,块形完整,紧密坚硬不松软,无黑渣;粉状:色泽一致,疏松不结块,无黑渣 取本品适量,倒入一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另取本品适量,用适量温开水冲调后,并观察其冲调后外观。色泽 棕红色至红褐色

10、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3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糖(以葡萄糖计)/(%)50.0 GB 5009.8 水分/(g/100g)7.0 GB 5009.3 溶解度/(%)80.0 GB 5413.29 3.4 污染物限量 应

11、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3 5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2 103 GB 4789.10第二法 霉菌 50 GB 4789.15

1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4 5 生产加工

13、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总糖、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

14、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

15、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OS 0007S-2019 5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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