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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KWL 0006 S-2019 人参红枣莲子颗粒(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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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KWL0006S-2019222529S20192019081920220818Q/JKWL长春健康未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KWL0006S-2019代替Q/JKWL0006S-2016人参红枣莲子颗粒(固体饮料)长春健康未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222529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8 月 18 日2019-07-17 发布2019-07-17 发布Q/JKWL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健康未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适用于长春健康未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

2、委托生产的企业,和所在集团公司的所属企业大连健康未来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庆香。Q/JKWL0006S-20191人参红枣莲子颗粒(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种植人参、大枣、莲子为主要原料,经提取加工后,与麦芽糊精混合、制粒、干燥、整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人参红枣莲子颗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

3、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

4、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 318人参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DBS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中国药典一部(2015 年版)大枣、莲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JKWL0006S-20192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

5、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应为 5 年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符合 DBS22/024 中生晒参的规定。3.1.2 大枣、莲子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年版)相应品种的规定。3.1.3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4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5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取 5g 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和外观形态;再将上述样品放入透明的玻璃瓶内,用 80左右的蒸馏水冲溶至 100mL,立即嗅

6、其气味,品尝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颗粒状滋、气味具有人参、大枣的特有气味,味甜、微苦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 5009.3人参总皂苷,g/100g0.3NY 318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表 5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GB 4

7、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JKWL0006S-20193表 5致病菌限量项目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

8、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杆菌。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

9、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0 袋,供检验用。b)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100 袋,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Q/JKWL0006S-20194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水分、人参总皂苷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污染物、微生物限

10、量如有1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的规定。7.1标签式样产品名称:人参红枣莲子颗粒(固体饮料)配料表:人参(人工种植),大枣,莲子,麦芽糊精,木糖醇净含量/规格:5g10生产企业:长春健康未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锦湖大路 1357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封口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码:Q/JKWL0006S食用方法:温开水冲泡后,即可饮用。其他标示的内容:本品每 100 克含人参(人工种植)30 克。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885 千焦11%蛋白质3.2 克5%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46.7 克16%钠52 毫克3%8包装包装袋应选用铝塑复合材料,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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