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香菇酱备案号:360025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月14日有效期至:2025年1月13日Q/JYQ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YQ 0002S-20202019-12-10 发布2019-12-16 实施江西益群农副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
2、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5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
3、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8mg/kg,严于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调味品(食用盐、香辛料类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1.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益群农副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鹭。本标准批准人:付廷娥。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4、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1 香菇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菇酱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辣椒为原料,以食用植物油、畜肉、花生、芝麻、麦芽糊精、豆豉、白砂糖、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辣椒油树脂、食用香精等),经原料前处理、配料、油炸、熬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香菇酱。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5、。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GB 299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GB 2707 鲜(冻)畜、禽
6、产品 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7、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2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
8、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T 22165 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
9、签通则 GH/T 1013 香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香菇 应符合GH/T 1013的规定。3.1.2 辣椒 应无虫害、无霉变、无杂质,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3 花生 应符合 GB/T 22165 的规定 3.1.4 食用盐 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 3.1.5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6 味精 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
10、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3 3.1.7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8 豆豉 应符合 GB 2712 的规定。3.1.9 芝麻 应符合 GB 11761 的规定。3.1.10 麦芽糊精 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11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12 鲜(冻)畜肉 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13
11、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3.1.14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3.1.15 苯甲酸钠 应符合 GB 1886.184 的规定。3.1.16 琥珀酸二钠 应符合GB 29939的规定。3.1.17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1.18 辣椒油树脂 应符合GB 28314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12、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0002S2020 4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半固态状 取本品适量,置于洁净、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90.0 GB 5009.3 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1.0-15.0 GB 5009.44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 GB 5009.
13、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25 GB 5009.227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2 104 GB 4789.10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
14、89.3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Q
15、0002S2020 5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食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
16、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1302、GB 17762、GB 4806.7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