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JXYS 晋江 市灵 源新 意食 品有 限公 司 企 业标 准 Q/JXYS 0018S2020 Q/JXYS 0018S-2017 糕点预拌粉 2020-01-15 发布 2020-02-05 实施 晋江市灵源新意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JXYS 0018S2020 1 前 言 本标准是对2017年备案的企业标准Q/JXYS 0018S2017烘烤糕点预制粉的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原辅料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保质期。本标准的格式和表述是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污染物
2、限量指标依据 GB 2762 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由晋江市灵源新意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晋江市灵源新意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鹏飞。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S 0018S2020 2 糕点预拌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糕点预拌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低筋面粉或高筋面粉为主要原料,添加白砂糖、葡萄糖、糖粉、奶粉、食用盐、蛋糕改良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硬脂酰乳酸钠、蔗糖脂肪酸酯、食用淀粉、黄原胶、淀粉酶)、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
3、氢钠、磷酸二氢钙、碳酸钙、葡萄糖酸-内酯、淀粉)、食品用香精或食品用香料为辅料,经配料、混合、包装加工制成的糕点预拌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
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607 高筋小麦粉 GB/T 8608 低筋小麦粉 G
5、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QB/T 4565 全糖粉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S 0018S2020 3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
6、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低筋面粉:应符合 GB/T 8608 的要求。3.1.2 高筋面粉:应符合 GB/T 8607 的要求。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4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要求。3.1.5 糖粉:应符合 QB/T 4565 的要求。3.1.6 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7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8 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
7、、磷酸二氢钙、碳酸钙、葡萄糖酸-内酯、淀粉):应符合 GB 1886.245 的要求。3.1.9 蛋糕改良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硬脂酰乳酸钠、蔗糖脂肪酸酯、食用淀粉、黄原胶、淀粉酶):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3.1.10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11 食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色泽基本一致,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形 态 呈均匀粉末状,允许少量颗粒或结块状 气 味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
8、.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20.0 铅(以 Pb 计)/(mg/kg)0.2 镉(以Cd计)/(mg/kg)0.1 总汞(以Hg计)/(mg/kg)0.0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S 0018S2020 4 铬(以Cr计)/(mg/kg)1.0 苯并a芘/(g/kg)5.0 黄曲霉毒素 B1/(g/kg)5.0 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
9、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碳酸钙、黄原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淀粉酶、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硬脂酰乳酸钠最大使用量2.0g/kg,硫酸钙最大使用量10.0g/kg,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碳酸钙、葡萄糖酸-内酯、淀粉)(以 PO3-4 计)最大使用量15.0g/kg。3.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在正常条件下,将样品置于清洁卫生的无色透明容器或白瓷盘中,观察其色泽、形态、杂质,鼻嗅其气味。
10、4.2 理化指标 4.2.1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检测。4.2.2 铅 按 GB 5009.12 的规定检测。4.2.3 镉 按 GB 5009.15 的规定检测。4.2.4 总汞 按 GB 5009.17 的规定检测。4.2.5 总砷 按 GB 5009.11 的规定检测。4.2.6 铬 按 GB 5009.123 的规定检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S 0018S2020 5 4.2.7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的规定检测。4.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
11、.1.1 组批规则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5.1.2 抽样方法 抽取在保质期内的同一生产批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 50 个独立包装(总重量不低于 50kg),抽取样品重量不低于 5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2 检验分类 5.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5.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
12、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3 判定规则 5.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5.3.2 若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6.1 标识 6.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
13、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S 0018S2020 6 6.1.2 运输包装外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产品内包装用复合食品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牢固、不破损。6.2.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 运输 6.3.1 运输工具必须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6.3.2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撞击、挤压、抛物,防止日晒雨淋。6.4 贮存 产品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放。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标签的规定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