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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 0022 S-2021 广膳源牌牛初乳粉咀嚼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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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JY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JY 0022S-2021 广膳源牌牛初乳粉咀嚼片 2021-07-16 发布 2021-8-16 实施 广州健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44010932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8月2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JY0022S-202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以及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州健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健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

2、人:彭壮飞、唐峰 Q/JY0022S-2021 1 广膳源牌牛初乳粉咀嚼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膳源牌牛初乳粉咀嚼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牛初乳粉为主要原料,以全脂奶粉、D-甘露糖醇、二氧化硅、硬脂酸镁、三氯蔗糖为辅料,经过混合、压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广膳源牌牛初乳粉咀嚼片,其标志性成分为免疫球蛋白 IgG,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3、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

4、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4 保健食品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Q/JY0022S-2021 2 GB/T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RHB 602 牛初乳粉 YBB 00262002 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卫监发【1996】第38号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牛初乳粉 应符合附录 B的规定。3.1.2 全脂奶粉、D-甘露糖醇、二氧化硅、硬脂酸镁、三氯蔗糖 应符附录C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浅黄色 滋味及气味 具本品应有的乳香味,味甜 状态 片剂,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3 保

6、健功能 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3.4 标志性指标 表 2 标志性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免疫球蛋白 IgG,g/100g 10 3.5 理化指标 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 Pb 计),mg/kg 2.0 总砷(以 As 计),mg/kg 1.0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灰分,%10 三氯蔗糖,g/kg 1.5 Q/JY0022S-2021 3 3.6 微生物指标 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29000 大肠菌群,MPN/g 0.92 霉菌和酵母,CFU/g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沙门氏菌 0/

7、25g 3.7 重量差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制剂通则”项下“片剂”的规定。3.8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3.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3.8.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 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 标志性成分的检验 免疫球蛋白 IgG:按照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理化指标检测方法 5.3.1 铅 按照 GB 50

8、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总砷 按照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总汞 按照 GB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灰分 Q/JY0022S-2021 4 按照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三氯蔗糖 按照 GB 2225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微生物检验方法 5.4.1 菌落总数 按照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4.2 大肠菌群 按照 GB 4789.3MPN 计数 规定的方法检验。5.4.3 霉菌和酵母 按照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4.4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照 GB 4789.10 规定的

9、方法检验。5.4.5 沙门氏菌 按照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5 重量差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需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作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原辅料,应当依照原辅料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成品出厂前必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灰分、标志性成分、重量差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指标项目。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

10、型式检验。1)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2)国家质量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Q/JY0022S-2021 5 3)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4)定型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5)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6)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组批 产品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 6.5.1 在成品库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为瓶。6.5.2 采用随机抽样,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750g 的样品,其中 250g 用于理化检验、250g 用于微生物检验,250g 用于留样。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的判定规则 出厂

1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为合格品。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一项(微生物检验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6.2 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不项(微生物检验项目和重金属含量检验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和重金属含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16740 及卫生部保健食

12、品标识规定的规定。7.2 标志 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和地址、规格、数量等。运输包装上的贮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3 包装 产品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YBB 00262002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的标准。外包装材料Q/JY0022S-2021 6 应符合 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的标准。包装纸箱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7.4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经常保持清洁。不能与有毒、有害、有污染和有放射性物质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轻拿轻放。7.5 贮存 产品必须存在干燥、清洁、卫生、通风、阴凉的仓库内。严禁露天存放,不得与

13、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它杂物混存。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7.6 保质期 符合 7.5 的贮存条件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Q/JY0022S-2021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的检测方法 A.1 免疫球蛋白 IgG 的测定 按照 GB/T 5009.194保健食品中免疫球蛋白 IgG 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Q/JY0022S-2021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原料要求 B.1 牛初乳粉 应符合 RHB 602牛初乳粉的规定,IgG 含量不少于 20%。Q/JY0022S-2021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辅料要求 C.1 全脂奶粉 应符合 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的规定 C.2 D-甘露糖醇 应符合 GB1886.1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的规定。C.3 二氧化硅 应符合 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的相应规定 C.4 硬脂酸镁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应规定。C.5 三氯蔗糖 应符合 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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