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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LNY 0001 S-2022 柿子醋.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82941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9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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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小 扣女全赵耘碧瘫 450078.S2022 有效鱼补二年l娜日 汀 卜 妞语 厂 州卜标f!、议 产 伟 伙 口月、”卜l l衬卜,触 护价脚“咦、几八“lCS Q/LLNY 广西平乐拢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LNY 0001S-2022 代替Q/LLNY 0001S-2018 柿子醋 2022-Ui-12发布 2022一01-25实施 广西平乐拢王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Q/LLN丫0001 S-2022 前 全口 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

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代替Q/LLNY 0001S-2018柿子醋。本文件与Q/LLNY 0001S-2018柿子醋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I 1.1-2020调整了文本格式:一一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一增加了锡指标。本文件由广西平乐拢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苗、钟菊珍、梁启召。本文件于2022年1月12日发布,2022年1月25日实施。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LLNY 0001S-2018,I 0/LLN丫0001 S-2022 柿子醋 飞 围 汇 本文件规定了柿子醋的术语和

3、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新鲜柿子为原料,经清洗、破碎、加热脱涩、添加酵母和醋酸菌发酵、粗滤、贮存(陈酿)、精滤、杀菌或不杀菌、灌装、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柿子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

4、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

5、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 GB/I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I 20453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 GB/I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号 3 术语和定义 1 Q/LLNY 0001 S-2022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柿子 应符合GB/T 20453.GB 2

6、762.GB 2763的规定。4.,.2 酵母 应符合GB/I 20886.GB 31639的规定。4.1.3 醋酸菌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号的规定。4.1.4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黄色至棕红色,色泽荃本均匀一致 组织形态 澄清透明溶液,放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或絮状物 滋味与气味 应具有柿子发酵后特有的滋味和气味,酸味柔和,尝味不涩,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或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C,折光计法)/(g/lOOmL)5

7、.0 总酸(以乙酸计)/(g/lOOmL)3.5 铅(以Pb计)/(mg/kg)蕊 0.8 总砷(以As计)/(mg/kg)(0.5 锡“(以Sn计)/(mg/kg)簇 250 黄Fiji霖毒素B1/(11 g/kg)毛 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符合GB 2762的规定 d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喻“产味衍 当 2 Q/LLN丫0001 S-2022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菌落总数(CFU/mL)5 2 1 03 叮 大肠菌群(CFIJ/mL)5 2 10 1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

8、允许超出口值的样品数;ifi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4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取2mL试样置于25mL具塞比色管中,加水至刻度,振摇,观测色泽。取3OmL试样置于5OmL无色洁净透明烧杯中,于明亮处用正常视力观测其组织形态和杂质,并在室温下,用玻璃棒搅拌烧杯中试样,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7.2 理化指标 又2.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I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总酸 按GB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7.

9、).)?4tl.L.)?rp 按;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总砷 按(;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锡 按(;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3 Q/LLNY 0001S-2022 7.2.6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其他污染物 按(;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微生物指标 3.,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B 4789.1执行。7.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

10、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批次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班次,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加工的同品种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检验批。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抽样基数不应少于200个最小独立包装,每批随机抽取18个最小独立包装,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1 份检验,1份备查。8.3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8.4 出厂检验 8.4.1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8.4.2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人肠菌群。8.5 型式检验 8.5.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

11、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4.2.4.3.4.4.5规定的项目。、户一即今孙了产 4 0/LLN丫0001 S-2022 8.6 判定规则 8.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可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

12、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1 标签、标志 9.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GB 2719的规定。9.1.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I 191的要求。9.2 包装 9.2.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9.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输 9.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应有防尘、防晒、防潮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 物品混装混运。?.3.2 装卸产品时不应丢甩、撞击和挤压,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的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污染的物品混贮。9.4.2 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墙面或地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15cm,堆码高度以能抗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9.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常温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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