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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XSX 0002 S-2019 面制品.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683314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16.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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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LXSX新 罗 区 下 山 溪 面 制 品 加 工 厂 企 业 标 准Q/LXSX 0002S2019面制品2019 09 14 发布2019 10 16 实施新罗区下山溪面制品加工厂发 布Q/LXSX 0002S20191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水分、酸度)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 Q/LXSX 0002S-2019备案号 0597350085S-(2019)本标准与 Q/LXSX 0002S-2019备案号 0597350085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分类;-修改了技术要求 原辅料;本标准由新罗区下山溪面制品加工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罗区下山溪面制品加工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雄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XSX 0002S20192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面制品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3、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碳酸钠、淮山(山药)粉、菠菜粉(汁)、紫薯粉、番茄粉(汁)、胡萝卜粉(汁)、黑芝麻、荞麦粉、玉米粉、小米粉、红米粉、黑米粉、紫米粉、薏仁粉、红豆粉、绿豆粉、紫菜、海带、海苔、鸡蛋中的一种或几种,按产品类别所述工艺加工而成的须烹饪熟制后食用的非即食面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5、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度的测定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

6、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XSX 0002S201933 3 分类分类3.1按产品加工工艺和形状不同分为面类、线面类。3.1.1 面类:经原料混合、和面、发酵或不发酵、压面、成型、干燥、包装而成的面类制品。3.1.2 线面类:经原料混合、和面、发酵或不发酵、切面、搓面、串面、拉面、晾干、捆扎、烘干、包装而制成的线面类制品。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4.1.1 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规定。4.1.2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规定。4.1.3 淮山(山药)粉、菠菜粉(汁)、紫薯粉、番茄粉(汁)、胡萝卜粉(汁)、小米粉、红米粉

7、、黑米粉、紫米粉、薏仁粉、红豆粉、绿豆粉、紫菜、海带、海苔: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及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4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4.1.5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6 荞麦粉:应符合GB/T 35028的规定。4.1.7 鸡蛋: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4.1.8 黑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4.1.9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4.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于洁净的白

8、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外观、色泽、杂质、嗅闻气味。另称取 100g 样品,放入盛有 500ml 沸水的容器中煮熟,将煮熟的样品挑出,评定其口感。气味、滋味具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气味,无酸味、无霉味及异味组织状态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口感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XSX 0002S2019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面类面线类水分/(g/100g)1530GB 5009.3酸度/(oT)5.0GB 5009.2394.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其他污染物

9、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4.5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4.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件数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4.8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10、。6试验方法6.1 感官指标色泽、组织形态、滋味和气味、口味按GB/T 5492。6.2 理化指标6.2.1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XSX 0002S201956.2.2 水分按照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6.2.3 酸度按 GB 5009.239规定的方法检验。6.3 净含量按 JJF 1070 的规定进行检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或以交货批组成检验批。7.2 抽样方法同一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6 小包装。总重量不少于 5kg,

11、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7.3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酸度、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型式检验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用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7.4.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断为合格。感官、水分、酸度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结果还是不合格项,则判

12、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4.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判定产品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XSX 0002S201968.1 标志标签标注应清晰,其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稿)的要求。外包装标注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运输包装的标识应符合 GB/T 6388 的规定。8.2 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外包装采用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味。8.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途中应防止曝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装、倾卸。8.4 贮存产品不得露天堆放,储存环境应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防鼠、防潮措施,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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