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LMBQ/LMB 0001S-2021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2021-06-08 发布2021-06-23 实施广广东东利利脉脉宝宝生生物物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60267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7月12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LMB 0001S-20212前言本标准格式按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广东利脉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利脉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志权。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委托加工企业:安士生物科技
2、(中山)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辉凌路七号之一)。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8日。Q/LMB 0001S-20211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明胶、木糖醇、甘油、食用橡胶籽油、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醋酸酯淀粉、羟丙基淀粉、氧化淀粉、卡拉胶、魔芋粉、微晶纤维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磷脂、葡萄糖、麦芽糖醇液、三氯蔗糖、罗汉果甜苷、甜菊糖苷、柠檬酸、果蔬粉、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溶胶、混合、过滤、成型、干燥、
3、拣选、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
5、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LMB 0001S-20212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T 22645泡罩包装用铝及铝合金箔GB 25
6、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 28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GB 299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GB 29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GB 29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
7、量检验规则LS/T 3262食用橡胶籽油NY/T 494魔芋粉NY/T 1884绿色食品 果蔬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3.1根据产品总糖含量分为不同的产品,如果产品达到“无糖”条件(总糖0.5g/100g),则为“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无糖型)”;如果产品达到“低糖”条件(总糖5g/100g),则为“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低糖型)”;3.2根据所呈现的风味来命名,如果产品添加食品用香精或食品用香料为“橙味”,则为“橡胶种子油凝胶糖果(橙味)”;产品呈现本配方中使用的其他原辅料所具
8、有的特征风味,则以该风味命名。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 食用橡胶籽油:应符合LS/T 3262 的规定。4.1.2 明胶:应符合GB 6783 的规定。4.1.3 甘油:应符合GB 29950 的规定。4.1.4 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4.1.5 醋酸酯淀粉:应符合GB 29925 的规定。4.1.6 羟丙基淀粉:应符合GB 29930 的规定。4.1.7 氧化淀粉:应符合GB 29927 的规定。4.1.8 卡拉胶:应符合GB 1886.169 的规定。Q/LMB 0001S-202134.1.9 魔芋粉:应符合NY/T 494 的规定。4.1.10 微晶纤维素:应符
9、合GB 1886.103 的规定。4.1.11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GB 1886.65 的规定。4.1.12 磷脂:应符合GB 28401 的规定。4.1.13 果蔬粉:应符合NY/T 1884 的规定。4.1.14 葡萄糖:应符合GB/T 20880 的规定。4.1.15 麦芽糖醇液:应符合GB 28307 的规定。4.1.16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 的规定。4.1.17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 的规定。4.1.18 食品用香料:应符合GB 29938 的规定。4.1.19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 的规定。4.1.20 罗汉果甜苷:应符合GB 1
10、886.77 的规定。4.1.21 甜菊糖苷:应符合GB 8270 的规定。4.1.22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 的规定。4.1.23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及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黏连,无霉变;有弹性和咀嚼性;密闭的夹心型无馅心外漏。滋味、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嗅,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kg0.4
11、干燥失重,g/100g18总糖,g/100g0.5(仅限于无糖型产品)5(仅限于低糖型产品)4.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Q/LMB 0001S-20214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集与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4.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
12、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7403的要求。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GB 17399规定的方法检测。6.2理化指标6.2.1 干燥失重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测。6.2.2 总糖按GB 5009.7和GB 5009.8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测。6.3微生物指标6.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6.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测。6.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7检验规则7.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原辅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13、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3出厂检验7.3.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4型式检验Q/LMB 0001S-202157.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的4.2,4.3,4.4,4.6。7.4.2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下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
14、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5抽样方法按GB/T 30642的规定执行。7.6判定规则7.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7.6.2 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6.3 检验结果中其他项目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标志应符合GB/T
15、191的要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可以双方协商决定,需符合国家要求和有关规定。8.2包装包装为塑料瓶或泡罩包装,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泡罩包装应符合GB/T 22645的要求。允许发展其他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包装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8.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8.4贮存产品应密封,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产品存放应离墙10cm,离地10cm。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8.5保质期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