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07-04 发布 2019-07-04 实施 Q/LPJY 河 北 乐 牌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LPJY 0001S-2019 代替Q/TJTS 0001S-2016 昕欣健身酒 河北乐牌酒业河北乐牌酒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15.0 备 案 号:13199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9月25日 有效日期:2024年09月24日 Q/LPJY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2、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代替并废止Q/TJTS 0001S-2016昕欣健身酒标准。本标准与Q/TJTS 0001S-2016昕欣健身酒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公司名称;修改标准编号。本标准由河北乐牌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乐牌酒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鹏、舒征、闫丹。本标准于2019年07月04日由河北乐牌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舒征舒征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
3、于2019年07月04日再次发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Q/TJTS 0001S-2016昕欣健身酒。Q/LPJY 0001S-2019 1 昕欣健身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昕欣健身酒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以龟板、熟地、枸杞子、冬虫夏草、桑葚、莲子、百合、白果、菟丝子、远志、当归、红花、海马、鹿茸、人参为原料,经筛选、洗净、浸泡(浸泡于601纯粮食酒中)、过滤、勾兑、灌装加工而成的具有抗疲劳作用的滋补保健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4、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5、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22996 人参中多种人参皂甙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龟板、熟地、白果、菟丝子、远志、当归、海马、枸杞子、冬虫夏草、桑葚、莲子、百合、红花、鹿茸、人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Q/
6、LPJY 0001S-2019 2 3.1.3 纯粮食酒应符合 GB 2757 及相关标准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特有的色泽 形态 具有产品特有的形态 气味及滋味 具有产品特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取50ml试样置于白色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组织状态、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皂甙/(mg/mL)0.51.5 GB/T 22996 甘露醇/(mg/mL)1.02.0 附录 A 酒精度/(%vo
7、l)381.0 GB 5009.225 甲醇a/(g/100mL)0.04 GB 5009.266 氰化物a/(以 HCN 计)/(mg/L)8.0 GB 5009.36 铅(以Pb计)/(mg/L)0.1 GB 5009.12 注:a甲醇、氰化物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3.4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要求,检验方法按JJF 1070规定执行。4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GB 17405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5.2 出厂检验 5.2.
8、1 抽样方法和数量 Q/LPJY 0001S-2019 3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产品,净含量500mL,抽取6瓶;净含量500mL,抽取4瓶,总量不得少于2000mL。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5.2.2 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甲醇、净含量。5.2.3 每批产品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 型式检验 5.3.1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净含量500mL,抽取8瓶;净含量500mL,抽取6瓶,总量不得少于3000mL。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5.3.2 检验项目
9、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3.23.4 规定的全部项目。5.3.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一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原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样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6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1 标识 6.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
10、B 1674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的规定。标签上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批件规定,标明“保健功能:抗疲劳。适宜人群:易疲劳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食用量:每日 2 次,每次 50mL。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本品不宜过量饮用”,并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6.1.2 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产品销售内包装采用 100mL、250mL、500mL 玻璃瓶装或瓷瓶装,包装容器应使用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包装瓶、盖。6.2.2 包装容器应端正、清洁
11、,封装严密,无渗漏酒现象。6.2.3 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内设防震、防碰撞的间隔材料。6.3 运输和贮存 6.3.1 成品宜在 535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Q/LPJY 0001S-2019 4 6.3.2 运输时应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6.3.3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和清洁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同存放。6.4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24个月。Q/LPJY 0001S-2019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甘露醇的
12、测定方法 A1 试剂 A液:取1.0mL硫酸加入到20mL水中 B液:1.0g高碘酸钾溶于1000mL水中 高碘酸-硫酸液:取A液90mL与110mLB液混合 15%碘化钾溶液 0.02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1%淀粉水溶液 A2 试验方法 取本品5.0mL于碘量瓶中,精密加入高碘-硫酸液50mL,水浴加热15mim,放冷,加入15%碘化钾溶液5.0mL,放置5min,用0.02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近终点时,加入几滴定粉水溶液,继续滴定至终点,滴定结果用空白校正,计算样品中甘醇醇含量。(每mL0.02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相当0.3644mg甘露醇)A3 计算方法 C=(V0-V)0.364451000 C:样品中甘露醇含量,mg/L V:消耗0.02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mlv0空白对照溶液消耗体积,mL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