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LZKL0036S2022 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ZKL2010-发布2010-06-01 实施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卫卫 生生 部部 发发布布 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布2022-04-12 发布2022-04-12 实施补王虫草精天宝粉Q/LZKL0036S2022目 次前言 I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24 产品分类 25 食品添加剂 3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7 检验规则 3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9 保质期 4附录A 5附录B 7Q/LZKL0036S2022I前 言本标准根据
2、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云平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2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LZKL0036S20221补王虫草精天宝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补王虫草精天宝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精、牡蛎干、玛咖粉、人参(5 年及 5 年以下人工种植)、佛手、枸杞、牦牛骨肽、燕窝、大豆肽、海参低聚肽、阿胶、核桃、鹿筋肽、肉桂、菠萝粉、L-茶氨酸、补王虫草精(100冬虫夏草菌丝粉)为原料,经干燥、粉碎,按比例混合、灭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补王虫草精天宝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
3、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
4、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9 饮料通则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5、/T 18672 枸杞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2492 大豆肽粉GB/T 22729 海洋鱼低聚肽粉GB/T 26940 牡蛎干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 固体饮料Q/LZKL0036S20222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H/T 1092 燕窝质量等级GH/T 1123 玛咖质量等级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QB/T 4263 L-茶氨酸JJF 1070 定量包装
6、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原卫生部卫新食准字(96)第 17 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7 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13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补王虫草精: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2 牡蛎干:应符合GB/T 26940的规定。3.1.3 L-茶氨酸:应符合QB/T 4263的规定。3.1.4 大豆肽:应符合GB/T 22492 的规定。3.1.5 枸杞
7、: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3.1.6 核桃: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3.1.7 菠萝粉:应符合NY/T 1884的规定。3.1.8 燕窝:应符合GH/T 1092的规定。3.1.9 鹿筋肽、牦牛骨肽: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1.10 黄精、佛手、肉桂、阿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1.11 玛咖粉:应符合原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13号)及GH/T 1123的规定。3.1.12 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
8、1.13 海参低聚肽:应符合GB/T 2272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状态呈细粉或颗粒状、无结块、无霉变。无正常视力下可见外来异物GB 7101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Q/LZKL0036S20223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 7.0GB 5009.3腺苷,mg/100g 2.8附录 A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0.8GB 5009.12锡a(以 S
9、n 计),mg/kg 150GB 5009.16注 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采样方案b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项 目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 第二法霉菌,CFU/g 5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
10、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5瓶,10瓶用于检验,5瓶留样。6.3 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
11、行单)后方可出厂。Q/LZKL0036S20224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
12、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并标注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得食用。每天玛咖粉食用量不得超过25克。每天人参食用量不得超过3克。补王虫草精食用量每天不得超过10克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 4806.9、GB/T 28118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13、。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LZKL0036S20225附录 A附录 A(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食品中腺苷的检测方法食品中腺苷的检测方法A.1 范围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食品中腺苷的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以补王虫草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中腺苷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0.04
14、g。线性范围:0.40-60.0g/mL。A.2 原理原理将试样使用水进行提取,根据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定性定量检测。A.A.3 试剂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双蒸水。A.3.1 磷酸二氢钾:分析纯。A.3.2 无水乙醇:优级纯。A.3.3 甲醇:优级纯。A.3.4 提取液:水。A.3.5 腺苷标准液:准确称取腺苷标准品 0.0100g,加入水溶解并定容至 25mL。此溶液每 1mL含 0.4mg 腺苷。A.4 仪器仪器A.4.1 高效液相色谱仪:附紫外检波器(UV)。A.4.2 超声波清洗器A.4.3 离心机A.5 分析步骤分析步骤A.5.1 试样处理取 10 克以上的试样进行混匀,
15、准确称取适量试样(精确至 0.001g)于 25mL 容量瓶中,加入约 20mL 提取液,超声提取 10min。取出后加入提取液定容至刻度,混匀后以 3000rpm/min离心 3min。经 0.45m 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分析用。A.5.2 液相色谱参考条件A.5.2.1 色谱柱:C18 柱 4.6150mm,5m。A.5.2.2 柱温:室温。A.5.2.3 紫外检波器:检测波长 254nm。A.5.2.4 流动相:甲醇:0.01mol/L 磷酸二氢钾溶液=10:90。A.5.2.5 流速:1.0ml/min。A.5.2.6 进样量:10L。A.5.2.7 色谱分析:取 10L 标准溶液及试
16、样溶液注入色谱仪中,以保留时间定性,以试样峰高或峰面积与标准比较定量。A.5.3 标准曲线制备分别配制浓度为 0.400、2.00、4.00、20.0、60.0g/mL 腺苷标准溶液,在给定的仪器Q/LZKL0036S20226条件下进行液相色谱分析,以峰高或峰面积对浓度作标准曲线。A.5.4 分析结果的表示A.5.4.1 计算 X=式中:X:试样中腺苷的含量,mg/100g;h1:试样峰高或峰面积;C:标准溶液浓度,g/mL;V:试样定容面积,mL;h2:标准溶液峰高或峰面积;m:试样质量,g。A.5.4.2 结果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6 技术参数准确度方法的回收率在 92.798.3之间。允许差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 2 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12hC V 100hm 1000Q/LZKL0036S20227附录 B附录 B补王虫草精中文名称中文名称补王虫草精英文名称英文名称Cordyceps sinensis essence来源:冬虫夏草真菌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种属:核菌纲、麦角菌科、虫草属生产工艺生产工艺经菌种培养、接种到莜麦和蛋白胨培养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