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BAN0004S-2018风味饮料2018-06-25发布2018-06-30实施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前 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指导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有关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主要参照国家标准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制定。本标准适用于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委托加工厂,具体单位名称参见附录 A。本标准由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超,何建锋,金周筠,吴佳捷,黄旻,孙文菁。本标准
2、为首次发布。1SHQBQ/MBAN0004S-2018风味饮料风味饮料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签、包装、贮存及运输、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白砂糖和(或)果葡糖浆为原料,添加柠檬酸,加入食用香精(料)和(或)甜味剂、酸味剂、营养强化剂等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调配、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风味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3、3.1.1 产品所使用的原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3.1.2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3 果葡糖浆应符合GB 15203的规定。3.1.4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5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 GB 7101 的规定。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 GB 7101 的规定。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 的规定。3.5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
4、合 GB 2763的规定。3.6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2SHQBQ/MBAN0004S-2018菌落总数的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其他微生物指标应符合 GB 7101的规定。表 1 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1102104GB 4789.23.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产品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8 净含量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执行。4 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2695和 GB 14881的规定。5 标签、包装、贮存及运输标签、包装、贮存及运输5.1 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其中营养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28050 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5.2.1 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卫生、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2 包装封口严密,不泄露。5.3 贮存及运输5.3.1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贮存。5.3.2 运输产品时
6、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5.4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包装完整的条件下,保质期不少于 9个月。3SHQBQ/MBAN0004S-2018附录 AA.1 本标准适用企业名单见表A.1。表A.1 本标准适用企业名单序号公司名称地址1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桂桥路539 号2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闵行分厂上海市闵行经济开发区文井路251 号3东洋饮料(常熟)有限公司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银丰路7 号4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东欣路199 号4SHQBQ/MBAN0004S-2018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风味饮料(Q/MBAN0004S-2018)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